人民网昆明5月20日电 (程浩)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第一时间以事立案直查直办,5月20日通报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的结果。
通报称,经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及相关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不严,环保验收把关不严,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景洪市政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主体责任不落实,及时研究、督促整改不到位。经云南省委批准,决定对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给予景洪市政府、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通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检查问责,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给予景洪市委副书记、市长白玲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景洪市政府副市长贾胜生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同志诫勉问责。给予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建玲同志批评教育;给予景洪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段春同志批评教育。
同时,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还对4名科级干部和2名国有企业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