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1年长江产经智库双月论坛(第一期)于线上举行。期间,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从主体、客体、时间和空间四个维度,对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进行思考、解读与提议。
“理论上,一体化是一个国际经济学概念,用到中国经济中,一体化是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或措施,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互不相同、互不协调的事项有机融合为一个整体,形成协同效力,以实现组织目标的一项措施。”刘志彪认为,这种“部分结合成整体”的方式就是一体化的过程。如果对这一方式的理解过于狭窄,会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产生理解偏差,例如,如果仅仅从单一主体角度认识长三角一体化,就会认为长三角一体化就是进行行政区划的调整。为此,他从主体、客体、时间、空间四个维度解读了“部分结合成整体”的若干方面。
一是主体维度,核心在于区分政府主导的一体化与市场驱动的一体化,政府主导的公共事务需要主动让渡一部分行政权力,交给按照协议形成的机构统一行使,而市场驱动的一体化则要在充分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这个层面的一体化,需要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实际上就是要避免形成纵向行政垄断、横向垄断、企业市场垄断。
二是客体维度,一体化重点是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周边地区制造业协同的一体化,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进而在企业层面上推进一体化。要素资源包括数据资源、土地资源、资金、技术等,现阶段最重要的就是贯彻党中央关于要重点推进要素市场改革的要求,矫正要素市场扭曲,促进要素顺畅流动。
三是时间维度,近年一体化的形式有三方面动态变化:过去以上海为中心在出口导向中实现一体化,现在是以上海为枢纽在双循环中实现一体化;过去注重长三角经济发展效应,现在是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规划和环保为主的一体化,未来将是制度和竞争的一体化;过去是以财税和GDP增长为中心进行政府间竞争为主,现在是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区域政府间的全面合作。
四是空间维度,一是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要先在省域实现全域一体化,再通过省际开放竞争形成长三角统一的区域大市场,最后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二是通过极化—扩散效应缓解区域发展差距,一方面化解长三角地区的过密效应,在这个过程中带动产业转移,另一方面解决长三角区域内部发展差距的问题,再解决长江中上游地区不同的发展差距,为逐步缩小全国地区差距做出长三角的贡献。三是重点发展可以突破行政边界的全球产业链集群,这种集群以现有的产业带为基础,通过开放实现全球的竞争,如沪宁合高科技产业带,沪杭宁生态科技产业带等,既有链主治理,又有链长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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