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由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指导,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共同发起并主办的“2021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举措。”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论坛上表示。
论坛以“构建新发展格局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主题,聚焦探讨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如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智力支持。
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大陆面积的1/26,常住人口为2.2亿,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6。该地区约占全国四分之一经济总量,占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半壁江山,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资源在更大范围共享。”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王德忠表示。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阮青在致辞中提到,我们需要对一些重大的战略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和政策问题等,开展深入研究,形成建言、方案,也需要对正在深入推进的各项改革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在更大区域进行复制推广。
南方财经控股总经理、21世纪经济报道总裁虞伟在致辞中提到,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长三角将加速推进一体化发展进程,并率先构建区域内外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实现区域一体化的战略目标。
要进一步聚焦科技产业创新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也有认识上的提高。”阮青称,过去主战场放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互通互联、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议题上。下一步,还将进一步聚焦到科技和产业的创新上。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也在向创新共同体进发,这里是大科学装置集中的地区,全国超过五分之一科创板企业都汇聚于此。”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曾凡银表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对长三角的定位之一是创新策源地,解决“卡脖子”问题,营造创新生态。目前,合肥市已与上海张江签订推进上海张江和合肥科技创新开放的合作框架协议,携手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两心”同创。复旦合肥先进产业研究院、中科大上海研究院(上海中科大量子工程卓越中心)也已开始逐步运行。
浦东新区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在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副主委、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张兆安看来,应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改革、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五个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张兆安认为,首先需要推动科技创新,强化基础研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策源的生态环境,以张江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建设为抓手,提升浦东科技创新力、影响力。此外,还应注重高端产业引领,建立世界级产业集群,发展有领衔能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金融、贸易、航运等高端服务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球资金、货物,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资源的配置功能。“要深化制度型开放,特别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要往前推进;此外,应进一步强化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充分抓住上海自贸区以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契机,推动重点领域开放的有效突破。”张兆安说。
“我们关注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区域内三省一市发挥各自的特色与优势。上海正体现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带动三省一市全面发展;苏浙皖则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合作、错位发展,与上海形成良好互动,推动要素自由流动,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南方财经控股总经理、21世纪经济报道总裁虞伟在论坛上表示。
“长三角人”应有宽视野大格局
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快车道,“长三角人”振奋之余,如何拥有更宽视野,更大格局,更广胸襟。周汉民在论坛上表示,长三角需以市场经济基本法则为导向,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五流经济”。“长三角人”应该在认知上逐步淡化省域、市域的概念,使得择业自由、流动自由应逐步在规则框架体系内成为现实。
在沪苏同城化方面,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城乡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屠烜介绍,沪苏同城化一直在推进,很多工作都取得了进展,一批上海市场主体、研发机构纷纷在苏州落户,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等领域不断开展合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正在加快建设。他认为,沪苏同城化可以围绕基础设施高效互联、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科技产业协同创新、文旅资源强化联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市场要素畅通流动、营商环境对标统一等几个方面展开,共同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贡献硬核力量。
长三角城市圈的发展也在持续推进。曾凡银表示,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两极相对辐射,将成全国重要增长极。“要唱好大合唱,以上海为中心,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得更好。”苏州工业园区制度创新局局长沈卫奇说。
“哪一天长三角人真正做到熙熙攘攘、来来往往、亲如一家,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就实现了。”周汉民展望道。
探索水资源跨界交易机制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持续推进,对生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太湖流域是长三角的核心地区,太湖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环太湖城市的经济发展和长远未来。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长三角一体化决策咨询专家陈雯分享了专题演讲《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太湖流域水资源如何共享与责任共担?——水资源跨界交易机制》。她介绍,2019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送审稿)》(发改地区(2019)1634号)。其中第14条提到,“探索生态治理新机制。在统一的生态环境目标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生态治理市场化平台,建立跨区域生态项目共同投入机制。”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提到“在太湖流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长江流域开展污染赔偿机制试点”“太湖对于长三角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湖泊资源,滋养了众多的重量级城市。”陈雯提出三个值得讨论的科学话题:第一,太湖治理收益共享的同时,成本如何共担?第二,在维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太湖可以调多少水?第三,水资源付费,该付多少?如何付?她认为,研究太湖流域水资源责任共享与责任共担,意义重大。一来体现“谁使用,谁付费”资源市场化利用规则,鼓励受益方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买单,又约束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二可探索生态资产经济价值化的重要路径,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此外,能体现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和百姓生活福利共享、发展权共担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核心要义。
陈雯还指出,长三角地区针对太湖流域的生态补偿和环境赔偿已出台多项相关立法工作。上海市下发《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公布《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方案》,首创“河长制”,2009年起,正式在太湖流域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江苏省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补偿资金的使用分配具体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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