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徐州市丰县持续围绕“十六字”治水方针,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高标准推进全域水环境治理,辖区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河道水质不断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观,大沙河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河湖,为当地百姓进一步营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
以网格化管理推进“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丰县创新构建“1+4”的“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县共划分407个网格,明确县、镇、村三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使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实现从“河长制”向“河长治”的转变。
2021年,以《丰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引,丰县按照“分级管控、属地管理、职责明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考核严格”的工作要求,深化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协助河长护河治河。建立“河长制”成员单位间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形成“信息情况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非法行为联打、河湖污染联治、防汛安全联保”机制,强化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全面推进丰县“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委监委+三色预警”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质效。丰县通过创新实施“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引入“纪委监委+三色预警”工作新模式。“橙色催办单”及“红色督办单”整改事项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督办,为全面打赢打好河湖治理保护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县纪委监委的跟踪督办,有效促进全县各级“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实现问题交办“清零”,“强监管”与“强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质效。
广泛参与全面开展河道水环境督查。2020年初,丰县启动实施“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护河新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水务领域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从“治、督、护”三个角度着手,全方位提升河道保护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河湖治理管护科学化、规范化和效能化。
2021年,丰县通过聘请检察助理的工作机制,助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以及人大政协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开展全域水环境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必要时提请公益诉讼。
系统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及“幸福河湖”建设。为系统治理全县农村河道水域岸线和水生态环境,2021年,《丰县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明确全面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县中沟级以上434条农村河道进行整治,治理总长度达到1423.7千米,依托大沙河国家级示范河湖创建经验,对36条河道实施生态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美景,改善全域水生态环境。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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