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防汛抗旱与救援专项工作指挥部印发《泸州市应对城市内涝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和防范,探索应对城市内涝的新途径。
《工作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全市各职能部门、企事业责任单位和居民群众从汛前、汛中、汛后三个方面强化灾害防御应对措施,开展城市内涝防范治理工作。
《工作指引》从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三个主体着手,明确应对措施,指导汛前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城市内涝灾害风险评估,制定城市内涝应急工作方案,强化实战演练,加强应急准备;考虑可能出现的大灾巨灾,划定城市防洪安全区域、城市内涝避险场所和避险、抢险线路,适时开展沙盘推演和实战演练;强化内涝易发区域汛前排查,建立城市内涝风险隐患点台账;加强防汛抢险知识宣传。各企事业责任单位要建立防汛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核查内涝防御应急物资,补齐补强设备设施;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易涝部位、损坏堵塞严重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理、维修、保养。城乡居民要及时关注相关预警信息,熟悉应急避难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准备。
《工作指引》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气象部门和水文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研判汛情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视汛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相应等级,组织实施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
此外,《工作指引》还针对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对城乡居民作出了要求并提供自救指导。要求城乡居民在汛前配合相关部门及单位及时撤离。汛中要尽量减少外出,在外要到就近避难场所暂避;驾驶员应谨慎驾驶,绕开隧道涵洞、低洼路段,避免涉水行驶;乘坐交通工具或其他交通工具,切勿踩踏;居家自救要注意用电安全,适时切断室内外电源。汛后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恢复正常生活,若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及时寻求心理辅导。
下一步,泸州市将继续总结省内外各城市应对城市内涝的工作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指引》,确保其有效指导泸州市应对处置城市内涝,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泸州日报记者 李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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