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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好“连心桥”当好“店小二”

2022年0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十堰日报

记者王雁博通讯员雷天波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

“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

“店小二”精神,在城管执法领域深入推进七分服务、二分管理、一分执法的

“721工作法”,变被动为主动、变监管为服务、变执法为帮扶,将城市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优,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为企业、为市民建立党和人民群众的

“连心桥”,做一名优秀的“店小二”,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城管执法保障。

科学引导,因地制宜,服务支持“地摊经济”

今年6月以来,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助力全市经济复苏,市城管执法支队积极深入各区实地调研察看相关企业疫后复工经营情况,本着“因地制宜、规范有序、便民助企”的原则,制定了便民助企若干措施,最大限度为流动摊贩、沿街门店、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便利和帮助,一度掀起了“地摊经济”热潮,为部分经营业主、个体商贩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

8月份的一天,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在浙江路巡查发现太和医院东院区附近路段某餐饮店存在出店摆桌经营现象,执法人员首先上门询问了解情况,得知该餐饮店今年受疫情影响经营一直不景气,中晚餐顾客较少,全靠清早该院区人流量较大、早餐生意还不错来支撑店面经营,该店主称店内面积太小客人已坐满,不得不摆放两三张餐桌供顾客在店外吃早餐。执法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酌情考量,并没有按以往的管理措施让店主一律进店经营,而后经现场查看,该店店外空地距人行道间距较大基本不影响行人通行,便允许该店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用盲道及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可摆放一排桌椅供顾客就餐使用,同时要求该店提供“一桌一垃圾桶”,确保店外经营环境卫生秩序。

据悉,自市城管执法委6月份出台“便民助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以来,允许经营业主在指定区域

(由区、街办划定)、开放时间段

(如夜宵摊点19:00-24:00)适度开放经营,已惠及临街门店出店经营、流动摊贩借道经营、商超卖场开展户外促销等1200余家

(次),为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赢得了绝大多数市民的认可肯定。变执法为服务,暖了市民,乐了企业

今年7月,市民赵某在朝阳路乱停乱放摩托车被城管执法人员暂扣,赵某到市城管支队处理摩托车违停时表示,其丈夫已患病20多年,今年又住进了市人民医院,每天要花费高昂的医药费,家庭因病致贫,她当天因事出紧急就将自己出行用的摩托车随意停放在了医院门口就去处理丈夫病房里的事情,并表示自己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受理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向队领导汇报了这一事实,经核实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对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免于处罚,实现了变执法为帮扶。赵某事后连声说:“我今后一定按规定停放摩托车,并告诉身边人也要文明规范停车,城管部门这种人性化的执法,让我彻底改变了对城管人的看法!”今年以来,市城管支队对年老体弱、生活不便、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共20余人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罚的减免措施。

无独有偶,今年3月,市城管支队深入2家涉及排水排污企业,查看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时,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积极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供排水手续,以消除影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免予处罚。

如此一来,城管部门与企业、商贩、个体之间建立了一个良性的沟通机制,营造了一个互相包容、互相理解的氛围,坚决消除城管部门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721”工作法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针对市民反映发展大道等主次干道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工地周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突出问题,市城管支队高度重视,主动上门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向广大工友告知车辆规范停放要求,对一线工人交通工具不文明停放的情况采取包容的态度,以劝导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并主动作为,结合实情,对城区部分主次干道项目工地周边非机动车泊位明显不足的,因地制宜、科学施划非机动车泊位10余处500余个,实现了“有位可停、有序停放”的目标。对此,大家纷纷称赞城管部门所作所为是真正“便民助企”的好做法。

截至8月底,市城管支队先后接到市民投诉相关企业设置发光广告招牌造成“光污染”扰民问题10余起,长期以来此类问题一直是企业发展和居民人居环境之间的一个矛盾,为解决这一烦心事,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与涉事企业单位沟通协调,同时积极与投诉群众保持联系做好情绪疏导,要求企业在遵守我市夜间亮化规定时间的前提下,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做好开关灯时间调整,妥善解决好周边居民诉求,双方最终取得了一致的和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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