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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聚力战疫情优惠利民助发展

2022年0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十堰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回应社会关切,就抗击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及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问题,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五一作出回答。

记者:防疫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杜五一: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给予税费优惠,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现在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涵盖了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和支持复工复产三个方面。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鼓励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支持复工复产方面,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个人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三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此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四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财产行为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各地购买房屋、土地用于疫情防控的按规定免征契税。对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社区

(村)用于疫情防控的房产和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记者:我市税务部门如何推进这些政策落实落地?

杜五一:响应号召,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扛牢政治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今年是税务部门开展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7个年头,我局将着眼支持疫情防控,围绕“服务全面小康战疫情促发展”主题,持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扎实做好支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记者:一年一度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启动,请您介绍一下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杜五一: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每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年已是连续第7年开展。今年的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为

“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与往年相比,今年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眼于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从

“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了24项措施。

这些措施体现了三个

“相结合”的特点:一是支持抗击疫情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既有囊括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特别是数以千万计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推动复工复产的措施,也有巩固拓展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支持实体经济、消费增长、创新驱动等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措施。二是增进办税便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既包括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又推出一系列实招硬招深化

“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三是回应社会关切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既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想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想,针对各方关切推出优化执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等措施,又围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特别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税收支持举措。总体上看,体现了兼顾当前与长远、注重集成与创新的要求。

记者: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哪些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杜五一:主要有三大举措:一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大力推进办税提速增效。现在从上至下正大力推行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发票

“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基础上再提速20%等。二是着眼于难点堵点,大力推进制度变革创新。比如,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逐步推进解决税控发票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研究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及时公布总局新制定的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为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强化制度保障。三是着眼于服务发展,大力推进企业精准帮扶。认真落实新出台的三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好发展。深化

“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纳入

“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记者:今年的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请您介绍一下

“非接触式”办税具体怎么做?有哪些现实意义?

杜五一:这项举措初衷是最大程度减少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大力推行

“非接触式”办税,主要会提高

“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非接触办税事项比重,同时落实好

“延期办、直通办、容缺办、预约办、错峰办、绿色通道办、急事难事特殊办”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网上办”,即按照

“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积极拓展

“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梳理发布了185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自助办”,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税务人员主动引导纳税人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业务。

“邮寄送”,即对于实物类的单证,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

“网上办、邮寄送”的方式获取。

“线上答”,即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通过12366纳税微信智能服务热线给予耐心及时准确的解答。截至目前,通过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共为纳税人提供专业涉税咨询服务1000余次。

记者:针对纳税人比较关心的安全防护问题,全市办税场所采取了哪些措施?

杜五一:首先建议大家尽首选

“非接触式”办理。与此同时,为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安全,十堰市税务局已做好了严密的防护措施,已经严格做好办税服务厅

(包括自助办税终端区域)的清洁消毒、室内通风、卫生防疫等工作;对所有进厅人员提供体温监测服务,防止发热人员进入办税服务厅;主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纸巾、洗手液等基本防护用品;科学规划办税服务厅进出路线和功能区域设置,保持在厅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届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导税服务,推行预约办理、错峰办理等措施,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记者刘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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