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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农业经营主体助力全面建成小康

2022年01月14日 10阅读 来源:十堰日报

检查指导农经重点工作开展精准扶贫“户户走到”活动市县两级经管部门参观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考察北京房山区慧田蔬菜专业合作社

记者 马胜江

通讯员 严剑霞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市经管局全面落实中央相关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展现自身担当,以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为抓手,在扎实做好驻村扶贫工作的同时,通过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完善管理,聚焦做大做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了强大动力,取得了良好成效。2019年,我市8家农民合作社入选“全国2019农民合作社500强”,6家农民合作社获评

“国家级示范社”,郧西县恒达扫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全省贫困地区2019年度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辅导员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发言稿入选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带动农户39.0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6.47%,其中贫困户18.21万户,占贫困人口总数的68.25%。勇担当倾力开展驻村扶贫

交通闭塞、土地贫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53%,市经管局定点扶贫村郧阳区青曲镇周家洼村,是全市重点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市经管局与市委农办、市蔬菜办、市农科院等单位组建扶贫工作队,同心协力、倾心帮扶。在扶贫工作队的全力帮扶下,周家洼村于2016年实现整村脱贫出列,被评为“十堰市扶贫档案管理先进村”。驻村工作队被市扶贫指挥部授予“全市先进工作队”荣誉。

在帮扶工作中,市经管局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自2016年起按时足额落实项目帮扶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周家洼村发展食用菌、地肤子等产业。为解决第三方评估验收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贫困户认定、帮扶措施等存在“不准不实”等突出问题,扶贫工作队围绕问题,逐个击破,全面清理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在“贫不贫”上较劲,在“实不实”上发力,切实把精准帮扶要求落到实处。

在精准调查中,该局重点筛查致贫原因、人口信息、脱贫措施、帮扶痕迹等漏项、错项,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切实掌握贫困户准确信息。在市经管局大力支持下,该村积极筹备成立种养产业合作社,以产业大户张华为骨干,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按照每袋补助1.5元、新建一个简易大棚补助2000元的标准,吸纳农户发展食用菌产业。

为使当地群众安居乐业,市经管局与其他帮扶单位根据郧阳区统一安排,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求,紧盯工期,严把质量关,把易迁安置点建成新农村示范点。

为解决当地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自驻村以来,工作队不断加快饮水及有线网络入户建设,道路交通条件也显著改善。

为解决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扶贫工作队全力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多举措帮助患病群众渡过难关。2016年,该村贫困户周万清因患脑瘤欠下巨额外债,驻村工作队及时伸出援手,和村干部一道替他申请医疗报销5万元,并组织捐款,向上争取低保以及民政救济金,为他解了燃眉之急。

结合帮扶村实际和经管工作职能,该局工作队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推动全市经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还推动了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全市经管系统通过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措施,稳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

如今,市经管局定点帮扶村贫困户住进了新楼房,吃水方便了,通村路拓宽了,村容村貌变美了,干群的心贴得更近了,全村群众鼓足干劲奔小康。强管理

全面做强经营主体

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市经管局通过加强指导,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从而发挥其助农增收致富的关键作用。

2018年,该局根据《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监测的通知》要求,对我市133家市级示范社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审核,93家示范社监督合格予以公示。为不断提升专业合作社品牌意识,市经管局组织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第五届农合之星推介”

“2019年全国百强社评选”

“2019年全国500强社评选”

“全省十大品牌遴选”

“湖北之声《小农户大合作——三农有约》”

“国烟定点扶贫地区农特产品产销会”

“全省标杆、明星农场评选”等活动,全市共有3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各类创建推介活动,其中丹江口市双都柑橘专业合作社获得第五届农合之星

“优秀合作社”称号,丹江口市荣天家庭农场、竹溪县绿之恋种养家庭农场获评

“全省明星家庭农场”,各获奖补资金10万元。

该局结合送法下乡活动,印发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预防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措施,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创新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其规范管理水平。

为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探索研究解决办法,发挥好参谋作用,该局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次深入基层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圆满完成省级、市级各项调研任务。其中,2019年组织市、县两级经管部门对111家合作社开展调研,并及时向省提交调研报告及相关表格的汇总。先后完成农民合作社

“空壳社”清理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我市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弃耕和经营困难情况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通过深入村、社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40个重点贫困村的131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带动精准脱贫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了

《十堰市重点贫困村农民合作社调查报告》。

在全市经管系统持续努力下,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步入高质量发展全新轨道。截至2019年底,全市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8202家,培育家庭农场1193家、专业大户5982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4家、省级示范社49家、市级示范社133家;累计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1家;累计培育市级示范专业大户50家。优服务

充分激活富民动力

为全面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充分激活富民动力,市经管局不断优化服务,加大支持力度,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助力乡村振兴、带动农民致富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通过改革创新,市经管局指导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扶贫互助合作模式,鼓励建立联合社,在农户致富增收中形成强大聚合效应。截至2019年底,全市注册土地股份合作社24家,入股合作社的土地面积11126亩,入社成员达

2611户;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0家;组建扶贫互助合作社380家,扶贫互助社所在村贫困户入社率达到100%,实现了联合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成员合作多赢。

2019年,择优向省推荐5家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培育我市8家农民合作社入选

“全国2019农民合作社500强”、6家农民合作社获评

“国家级示范社”;

确定十堰淑琴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民合作社、丹江口市桃园生态农业家庭农场等10家家庭农场、罗祖国等10户专业大户为

“2019年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共为113家农民合作社争取项目扶持资金1067万元,其中扶持深度贫困村农民合作社870万元;12个家庭农场争取项目扶持资金224万元,高质量发展家庭农场3个150万元。此外,通过实施北京十堰对口协作项目,引进8种可食用菊花在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宏平菊香家庭农场和张湾区黄龙镇青石村怡家家庭农场试种成功,对2个家庭农场拨付奖补资金共计20万元。

在市经管局精心服务、大力扶持下,我市新型农业发展主体融资环境良好,农村产业经济繁荣,农业产业发展主体助农增收致富作用全面彰显。

2019年,全市经管部门积极推行“省农担贷”政策落实,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其中,郧西县经管部门为159家农民合作社争取发放贷款

1.02亿元。在带动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方面,合作社的产业覆盖范围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合作社统购统销率达33.66%,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达180家,新增51家;创办加工实体合作社达816家,新增253家;农村电子商务类合作社达945家,新增556家;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类合作社87家,新增70家;新增从事民间工艺及制品经营的合作社6家。

2020年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家庭农场10家,近300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冷链项目奖补库,17个村获

“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奖”,奖励资金105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稳步发展,全面带动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2019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带动农户39.08万户,占农户总数56.47%,其中辐射带动贫困户18.21万户,占贫困人口总数的68.25%。此外,合作社盈余返还总额达11.69亿元,带动农产人均年增收1200余元。

助农发展再加力,帮农增收不止步。下一步,全市经管部门将以更大的实干精神,为全市新型农业经管主体高质量发展、农村经济持续繁荣不断展现新作为、作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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