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统计局
十堰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6月1日根据十堰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238个,从业人员14875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8.1%和99.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2%,零售业占55.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3.3%,零售业占56.7%(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3%(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0.3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5.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8.90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1.4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1%和91.8%。负债合计272.5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7.21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71个,从业人员1834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2.3%和26.5%(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6.5%。负债合计42.3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17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011个,从业人员1351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7.7%和下降2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4.3%,餐饮业占75.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8.5%,餐饮业占61.5%(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9%,集体企业占1.1%,私营企业占8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4.0%,集体企业占1.5%,私营企业占75.6%(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0.5%。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3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3.5%和增长17.1%。负债合计18.62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5.02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01个,从业人员76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3.0%和88.5%(详见表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0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3%。负债合计24.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26亿元(详见表4-10)。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420个,比2013年末增长46.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58个,物业管理企业56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99.6%和47.3%。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1196人,比2013年末增长26.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449人,物业管理企业8102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76.9%和53.7%(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52.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1.2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3.3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7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8%,40.7%和77.4%。负债合计561.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59亿元(详见表4-1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07个,从业人员2849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0.4%和119.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9%,商务服务业占90.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5%,商务服务业占93.5%(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4.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36.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8.3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34.5%和533.8%。负债合计384.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29亿元。(详见表4-1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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