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国
通讯员
雨田
近日,市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十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清廉十堰如何建设?实现路径是什么?发力点在哪里?《实施意见》制定了清晰详细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划定目标明方向
《实施意见》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提出了清廉十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要举措和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清廉十堰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体党员覆盖,促进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着力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十堰,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清廉十堰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执法司法公正文明,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持续向善,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明确路径抓落实
清廉十堰如何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实现清廉十堰建设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键在于干部狠抓工作落实。
政治生态是引领保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各类监督的首要任务,把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选人用人是重要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经受重大斗争考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强的“猛将、闯将、干将”。
干部作风是事业保证。坚持一严到底正风气,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展环境是“试金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构建既亲又清政商关系,推动形成省内一流的经济环境。
齐抓共建聚合力
只有崇廉向善,方可风清气正。
为引导全社会崇廉向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清廉务实的文化理念,形成7个清廉载体建设布局。
在《实施意见》基础上,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牵头制订7个清廉载体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形成“1个实施意见、7个具体实施意见”的“1+7”工作机制,从而贯通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的清廉十堰建设格局。
压实责任强保障
建设清廉十堰,组织保障是关键。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清廉十堰建设的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为党委推进清廉十堰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在压实责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清廉十堰建设。坚持清廉载体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实施意见》还要求,将清廉十堰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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