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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硬措施整治违规吸烟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十堰日报
记者吴忠斌

控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事关社会文明水平高低。1月1日正式实施的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有禁烟标识的室外区域吸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如何落实《条例》规定,加强对违规吸烟行为的监督管理?近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卫健委

依法开展控烟行动

“《条例》出台后,全市各级卫健部门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在人口密集地大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控烟氛围。”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芳华说。

1月5日下午,市卫健委召开了以宣传贯彻《条例》、落实控烟措施为主题的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按要求,城区各区卫健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机构积极行动,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控烟工作。茅箭区卫健局、张湾区卫健局、郧阳区卫健局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以抓面为主,切实把控烟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吸烟不文明行为的根本好转。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依照《条例》开展执法活动。市直及驻市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在候诊大厅配备文明宣讲员,大力宣传《条例》,对医务人员、住院病人、探访者落实控烟措施,严禁院区出现吸烟现象。

张芳华表示,市卫健委将在普及防疫知识的同时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市教育局

多举措创建无烟校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陈长全说。

强化宣传教育,维护无烟环境。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用青少年听得懂、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宣传烟草烟雾的危害和无烟学校建设。将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普及控烟知识,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

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常态长效。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十堰市中小学(幼儿园)违规吸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无烟学校创建标准》,将无烟学校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标,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将教职工违规吸烟行为纳入日常考核评价体系,将学生违规吸烟行为纳入日常行为管理档案,并适情给予惩戒。

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建设成果。从2021年1月起,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定期对学校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结合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行为。市商务局

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为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庹建华介绍。

今年1月,市商务局印发了《十堰市商务局<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方案》,通过开展《条例》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知识,在商务系统营造了人人学

《条例》、用《条例》、遵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在入口处设立了灭烟处,显著位置张贴了禁烟标识,刊播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益广告,并利用LED显示屏广泛宣传《条例》。针对控烟薄弱环节,各大商超、农贸市场通过区域包干、专人负责等方式加强巡查,使每个员工都成为“控烟劝导员”。

自去年5月起,市商务局抽调了17名科长包联商务系统重点商超和农贸市场。今年1月起,各科长重点围绕“公共场所控烟”对包联商超、农贸市场开展《条例》宣传,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治理”每周督导检查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销号制度,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责任全覆盖。市文旅局

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目标

“文化和旅游系统室内公共场所多,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景区等场所,是控烟的主要场所。”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乃斌说,为落实《条例》规定,达到控烟的目标,该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订控烟工作方案,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等措施,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在禁烟区设立禁烟标识,广泛宣传提醒,达到禁烟目的。加强日常巡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吸烟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通过

《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让市民行为更加文明,环境更加优美,生活更加美好。市交通运输局

擦亮窗口文明形象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紧扣增强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提升交通窗口文明服务形象、营造交通出行文明氛围的主题,多举措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徐涛说。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为宣传贯彻《条例》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宣传发动到位,结合主题党日、机关学习日、班组例会等,开展学习培训累计80余次。在机关办公区域、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识牌5000余块,引导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习惯;严肃执法问责,将禁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采取口头批评、警告、通报等方式,压实各窗口单位、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交通从业人员从自我做起,带头遵守文明行为规定,及时劝阻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对于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处罚。市市场监管局将禁烟劝诫督导融入日常监管

“按照市爱卫办分工部署,结合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将公共场所禁烟劝诫督导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倡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周立新说。

加强禁烟宣传。该局督导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禁烟宣传语、发放禁烟倡议书,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餐饮单位认真履行禁烟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建立完善禁烟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配备控烟管理员,开展控烟巡查和劝阻吸烟工作,确保控烟管理有管理制度、有投诉举报电话、有禁止吸烟标志、有佩戴标识的监督人员、有控烟检查记录。

加强检查督办。该局将农贸市场和餐饮场所禁烟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督查专班,建立控烟督办、抽查通报机制,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督促市场开办方依照相关奖惩管理规定对违规经营户进行处理。对市场和餐饮单位控烟措施不力、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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