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郧西农商银行),于2012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批准成立,于同年7月挂牌开业。2020年,郧西农商银行1个法人机构,1个营业部,22个支行。本年在册职工311人,其中:在岗员工296人(含转非14人)、内退人员15人。
(一)企业法定中文名称: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李涛
(三)注册地址:湖北省郧西县郧西大道74号
(四)邮政编码:442600
(五)信息披露管理负责人:王超
联系电话:0719-623458815972581866
二、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四、股东及股东关联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郧西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23058万元,资本净额7.34亿元,资本充足率12.91%。
(一)股本总额。截至2020年12月末,股本金总额23058万元,其中:法人股25户,股金20600万元,持股比例89.34%;自然人股259户,股金2458万元,持股比例10.66%。
(二)股权质押。报告期内,本行1户股东出质股权1800万股,按照监管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股权的50%的,限制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本行1户股东冻结股权1000万股,按照监管规定对股东股权被冻结的,限制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行与主要股东关联交易
1.关联方交易情况。本行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报告期内持有本行5%及以上主要股东在本行贷款1040万元。
2.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本行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本行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本行任何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均未超过本行总股本的10%,因此本行任何股东及其关联方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3.本行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本行董事均依据自己的意愿对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五、重要会计政策
(一)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信贷系统五级分类结果,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标准风险系数(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计算潜在风险估值,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由总账系统自动完成。对各项非信贷资产,按照有关会计政策计算潜在风险估值,计提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
(三)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四)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为提供服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购置或自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
(五)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法。
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六)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会计报表以各分支机构的会计报表以及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在对央行专项扶持资金、央行拨付专项票据资金、预计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资产负债共同类作出抵销后,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
六、业务经营情况
(一)各项存款余额113.67亿元,比年初净增12.29亿元,增幅12.12%。(二)各项贷款余额50.09亿元,比年初净增3.76亿元,增幅8.11%。(三)实现综合利润1.29亿元,计提拨备0.625亿元,计提所得税0.188亿元,实现净利润0.481亿元。
七、贷款风险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不良贷款占比3.96%。
八、拨备水平
2020年末各项拨备余额达到3.65亿元,其中:贷款损失准备2.64亿元,拨备覆盖率133.25%,拨贷比5.2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按照《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责、各尽其能,充分发挥了作用。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2020年11月,本行监事、监事长王国昌同志辞去监事、监事长职务;2020年12月,本行董事、行长杨先平同志辞去董事职务。
十、风险管理及内控情况
2020年,本行坚持把防化金融风险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三大银行”建设,全力处置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主要风险指标稳中向好,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省联社建立信贷风险化解“四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行长负责制、领导包保责任制、独立审批人制和综合考评制,筑牢风险管控“三道防线”,夯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二是强化信用风险管控。扎实开展“提质增效”“解难纾困排险控险”等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减费让利等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小微客户渡过暂时流动性困难,助力实体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稳住信贷资产质量基本盘。三是加快存量风险处置。全面开展资产质量真实性核查,制定不良贷款三年处置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灵活运用政府收储、担保代偿、平移重组等多种方式,全力清收控降,资产质量实现稳步提升。四是强化员工行为管控。按照“一级不少、一人不漏”要求,全面推广应用员工行为管理系统,加强对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和异常行为排查,提前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全行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和案件风险。
十一、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0年末,郧西农商银行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本行授信余额2.1204亿元,占资本净额的28.89%。对一个关联方、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授信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等均符合监管规定。
十二、主要经济指标
十三、2020年度重大事项
(一)利润分配。2020年实现拨备前利润12940万元,税前利润总额6688万元,计提所得税1880万元,税后净利润4810万元,可供分配利润8845万元,本年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1万元;二是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一般风险准备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总额1.5%”的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500万元;三是根据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81万元;四是对2020年在册股东股份23058万股按每股0.084元(分红率8.4%)提取股金红利1936.87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分红。为保证分红后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符合监管达标要求,历年结余未分配利润4446.13万元作为留存股东权益,在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和其他损失情况。
(四)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十四、重要提示
(一)十堰晨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郧西农商银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信息披露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郧西农商银行董事长李涛、财会统计部总经理高润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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