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衡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市应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突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鄂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市域平安建设的组织推动体系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推动市、区、乡镇(街道)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项工作组,履行牵头抓总和具体组织协调职责,协调解决有关行业领域平安建设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力量整合。乡镇成立政法办公室、街道成立平安建设办公室,乡镇(街道)选优配强政法委员。充实加强综治(网格)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等工作力量,落实一社区一警、一村一辅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完善考(测)评机制。健全和完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科学优化考评指标和考评细则,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制定和优化全市“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和平安建设考评方案,使测评结果更加客观、更加科学。
构建市域矛盾纠纷的多元调处体系
构建工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平安办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事权匹配、分级负责、多元化解,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化在萌芽状态。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决防范因决策及实施不当引发重大稳定事件。建立排查预警制度,立足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建立市域各级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建立研判分析制度,加强对市域内社情、舆情、公众诉求以及调解、诉讼情况等监测分析,研究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把矛盾基本化解在区级,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市域,实现“矛盾不上交”。
坚持多元联动。市、区、乡镇(街道)综治(网格)中心充分整合政法、信访等各类力量和资源,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健全汇总、研判、交办、分办、督办、考核等工作流程,推动各部门进驻综治(网格)中心,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健全完善“1+N”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构建市域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体系
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稳定。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市域内各类风险的实时预警能力。加强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建立“平战结合”的市域疫情常态化管控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推动净化网络空间,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推动网络安全防护,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营造网络“清朗空间”。
构建市域平安稳定的安全防控体系
依法惩治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把重点行业领域作为重要战场,全力扫清行业乱象,实现常治长效。
立足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化、实战化“四化”目标,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鄂州的平安指数和群众的平安质感。
深入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吸毒人员、弱势群体的服务管理和关爱帮扶,健全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疏导机制,最大限度防范极端暴力案事件。
构建市域治理的基层统筹体系
创新党建引领纵横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厘清上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权责、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责边界。
创新政社互动和专群齐动机制,补齐基层治理短板,推进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机制,把综治(网格)中心打造成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应急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平台,推动“多网合一”运行,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深入开展高标准、宽领域、多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同时,加强城乡网格员队伍建设,落实“网格+党建”等六大工作机制,让“微治理”“微服务”释放社区和乡村治理大能量。
(作者单位: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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