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
出台《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对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宗旨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公共法律服务
①法治宣传教育
②法律咨询
③法律查询
④法律便利
⑤法律援助⑥人民调解
⑦村(居)法律顾问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增加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包括:
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站
③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实体平台
④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①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服务
②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等法律服务指引
③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引导相关服务
④具备条件的,提供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
⑤其他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①法律咨询服务
②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
③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社区矫正政策及救助帮扶途径等服务
④组织协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⑤其他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①法治宣传教育
②法律咨询
③人民调解
④其他法律服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村(居)民委员会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主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①法律咨询 ②法律查询 ③法律服务相关办理指南 ④受理群众意见建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拓展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功能。
为满足各群体不同的需求提供专项公共法律服务
①优先向残疾人、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为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针对重大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专项公共法律服务。
③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法人、行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供专项公共法律服务。
④配合同级外事、商务等主管部门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推动对外开放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为使群众能便捷高效获取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规定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组织编制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各级平台提供的服务事项、承办机构、办事流程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为有效解决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条例规定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
注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时间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工作考核,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況 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法律服务及其执业、从业人员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牟取不正当利益、欺骗法律服务对象等行为的,记入其公共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由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自治章程规定进行处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告。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鄂州市司法局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