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规划审批(穿越城市主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上)
2、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3、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
4、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二、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以内
三、申请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线上申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入“宜昌市”
“宜昌市特色服务”
“水电气报装”进行报装。
2、部门受理
3、现场联合踏勘,并联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财政已纳入预算管理)
1、挖掘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37-328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建[1996]324号)
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0.1-0.4元/日.平方米
收费依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城区占道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市价行费字[1994]67号)
3、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不收费。
六、服务电话
0717-6852616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八、办理地点
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公交211路、23路、17路、613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九、监督投诉电话
0717-6851065(政务中心)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制告知书
一、告知承诺备案制适用范围
对工业园区内或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轻微的城市支、小路工程,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水电气接入外线推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二、提交材料
公共材料:
1、水电气并联审批申请表
2、施工总平面图(若涉及占道挖掘、交通安全及绿化调整,需根据具体情况标注清楚)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材料: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
4、市政工程安全保障措施(含施工围挡方案)
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许可材料:
5、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含交通组织方案图、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图)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财政已纳入预算管理)
1、挖掘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37-328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建[1996]324号)
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0.1--0.4元/日.平方米
收费依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制定我市城区占道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市价行费字[1994]67号)
3、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不收费。
四、告知承诺备案制流程
五、服务时限
申请人提交“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备案制承诺书”后,各相关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踏勘现场,现场明确施工意见。
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备案制承诺书
我单位因
(项目名称)
建设,需在
(项目地点)
进行水电气接入外线。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对于暂未提交的材料,承诺在年月日前提交;
四、对于占道挖掘修复费用,承诺在年月日前缴纳;
五、项目施工中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安装围挡,围挡摆放整齐,绑扎牢固,出现损坏、脱漆、字迹模糊等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同时保持围挡清洁,规范设置安全标识;
3、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的相关要求标准进行施工,服从公安交管部门管理,文明施工,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4、严格遵守行政许可确定的地点、时间、施工区域和内容进行施工;
5、施工作业完毕,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6、服从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园林绿化技术要求和工程施工范围占用绿地、移植和修剪树木,安全文明施工。对临时占用的绿地,在施工完成后7天内按原标准恢复绿化。因移植、修剪不当或管养不到位造成树木死亡的,补植同等数量以上的同品种、同规格树木作为补偿。
六、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可靠,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并将切实履行,如有违反,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湖北三峡云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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