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彪炳千秋的伟大事业。
湖北有武陵山、秦巴山、大别山、幕阜山四大连片贫困地区,有37个贫困县,其中9
个国家级深度贫困县,4821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1万,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打赢脱贫攻坚战,资金投入是保障。湖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切实履行财政扶贫职责使命,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以攻坚之勇和“绣花”之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至2020年底,我省现行标准下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
提升站位
牢牢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民生工程,主动担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突出作风担当,将脱贫攻坚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反“四风”、抓落实的重要战场,着力解决落实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责任担当,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不断提升财政扶贫保障能力。
“绝不因财政工作不到位影响精准脱贫,绝不因财政政策不落实影响精准脱贫。”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说,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投入政策,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2020年,湖北再获国家财政扶贫奖励资金3.8亿元。至此,我省已连续7年在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财政部奖励资金7.76亿元;已连续4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获得“综合评价好”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5亿元。
“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我省是全国唯一实现‘七连优’的省份。”龙正才说,“七连优”“四连好”,是国家对我省财政扶贫工作的充分肯定。
强化职责
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政策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中部农业大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均衡,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扶贫工作中的财政支持和财力调度更显重要。
——全面落实扶贫投入政策。创新建立省、市、县三级“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资金需求与打赢脱贫攻坚相匹配。“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4.76亿元,年平均增幅达20%以上,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充足的“粮草”。
——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省财政厅全面落实“三个新增”(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要求,新增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全力奋战贫中之贫,优先解决困中之困。2017年起,对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2018年,对每县再增加安排1000万元,到2020年,对每个深度贫困县的倾斜安排达2500万元,对每个深度贫困村的倾斜安排达50万元。此外,每县每年增加安排1000万元基本财力转移支付、3000万元以上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创新财政扶贫投入方式,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资金,省级下放审批权限,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县”。指导28个国定贫困县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2016年以来,全省37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达1656亿元。
2016年以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亿元,集中解决30.6万人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其中在渔峡口镇龙池村投入100余万元,成功架设跨越600米深山峡谷、1400米的飞线水管,成功解决了1012人吃水问题。
资金整合使用,解决了“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难题。扶贫资金不仅来源广了,使用效率也得以提升,办成了一批过去想办而办不成的大事。
——统筹推进插花贫困地区脱贫。从2018年开始,省财政厅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调整加大贫困人口分配权重,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三因素分配权重由2:2:6调整为1:2:7,同时对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低的插花县和插花地区贫困村给予倾斜安排,支持插花贫困地区同步脱贫,坚决兑现“脱贫攻坚路上,谁都不能落下,谁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聚焦重点
全力攻克脱贫攻坚关隘堡垒
聚焦“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指标,精准发力,把财力用在“拔穷根”上。
——全力保障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持续改善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使各地贫困学生都能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环境。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位一体健康扶贫政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支持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全省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2015年的55%左右提高到2019年的88.94%,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全力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2016年以来,累计向68个项目县投放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71.19亿元;融资方式规范调整后,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5.03亿元,支持全面完成88.2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15年以来,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8.55亿元,落实省级补助资金18.64亿元,全面完成4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鄂西边陲的郧西县,80%的贫困人口居住在高山、深山和土地石漠化地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25900户70928人彻底离开穷窝。
——全力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2016年以来,累计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和省级资金22.66亿元,共完成95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其中24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安全饮水目标,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销号。
——全力保障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以来,筹措基建资金504.52亿元,支持37个贫困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筹措资金245.83亿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提升等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423.28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筹措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6.95亿元,支持美丽乡村试点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在全力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同时,省财政厅出台一系列支持行业扶贫政策,合力攻坚。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2016年以来,累计筹措资金14.2亿元,支持37个贫困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名优品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安排2.6亿元,对列入2017年至2019年3年光伏扶贫规划的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给予以奖代补支持;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亿元支持推进农村互联网发展,促进互联网与“三农”融合,提升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全力保障就业扶贫。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16年以来,省财政累计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46.9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全力保障金融扶贫。2016年以来,省财政累计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4.12亿元,对贫困地区农户、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两属两户”农房保险业务进行补贴,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贫困户抗风险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76.09亿元,支持65.6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发展生产。积极落实对贫困县担保费用按1%收取的政策,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2018年至2019年,湖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对37个贫困县的3346户贫困户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4.33亿元。
——全力保障生态扶贫。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并重,精心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职能。2016年以来,省财政厅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03.51亿元,用于支持37个贫困县生态扶贫,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累计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1.74万人次,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助标准,帮助6.68万贫困户实现脱贫。
——全力保障社保兜底扶贫。2016年以来,省财政厅累计筹集社会救助资金529亿元,其中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转移支付补助110亿元,支持市县落实包括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保障兜底政策在内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创新机制
积极支持拓宽脱贫攻坚财源渠道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创新推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共同推进扶贫事业发展。
省财政厅农业处积极指导各市县通过设立基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向精准扶贫领域。探索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鼓励县市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推动建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创新金融扶贫,恩施市龙凤镇先行先试,走在了前列。2013年,在省财政厅农业处的指导下,该镇开展金融扶贫机制改革试点。依靠财政担保配股,建立“农民信用卡、专业合作社扶贫互助联合社和村级扶贫互助社金融扶贫体系”,通过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为入股社员提供快速便捷的助贫贷款。
2017年,恩施市龙凤镇试点金融扶贫机制,入选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
加强监管
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反“四风”的重要内容,驰而不息抓落实,强化监管出成效。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政策及资金落到实处、惠及贫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全覆盖检查,明确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10项重点内容,对贫困地区和重点攻坚地区进行全覆盖调研督办,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着力扎紧制度“笼子”。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原则,打造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资金监管闭环。配合省委巡视办建立多方联动协调监管机制,不断推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将中央42项、省级33项和市县相关资金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对扶贫资金预算下达、支付、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实行实时监控、预警和信息处理,实现对扶贫资金监管动态化、精细化、高效化。建立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机制,增强资金使用正向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以来,全省纳入动态监控资金规模达6709亿元,其中扶贫资金1213亿元。
——驰而不息整改问题。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及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对我省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国务院脱贫攻坚督查等反馈问题和各项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整改、逐项销号,确保真改实改、改出成效,以问题整改促脱贫质量提升。
战“疫”战贫
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
脱贫攻坚路上,险关要隘不断,硬仗恶战连连。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给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给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带来了挑战。
省财政厅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年度增幅不低于中央资金增幅”的政策要求,在积极向上请援的同时,主动向内挖潜,历“滚石上山”之艰,采取超常举措确保扶贫投入。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优化资金使用,重点向产业项目、促进就业、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倾斜,确保全面完成剩余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不破、“后墙”不倒、不拖全国后腿。
——争取财政部最大倾斜支持。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始终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疫情动态,全力争取中央、财政部最大支持。2020年,财政部共安排我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38亿元,其中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倾斜安排8亿元,另外,特殊安排6.7亿元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财政部对我省脱贫攻坚事业的全力支持和关心厚爱。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打破所有“坛坛罐罐”,尽一切办法盘整“家底”。对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坚决及时收回财政;对预计难以执行的项目或者支出方向和重点发生变化的项目,及时调整用途;全额动用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照“零结转”原则统筹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按“以收定支”原则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和结构;动用社保和医保基金历年滚存结余,确保必保支出不出现硬缺口。
——支持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用好一揽子扶持政策,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20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过千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筹集落实35.7亿元就业补助资金、全省稳岗返还34.16亿元,惠及16.29万家企业,稳定659.89万(次)个岗位,支持稳岗就业;发放2.58亿元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9917个带贫主体给予5.49亿元贷款贴息,支持产业恢复发展;发放产业奖补资金16.43亿元,支持贫困人口种植养殖生产发展,确保稳定脱贫。
——加大政府采购消费扶贫力度。截至2020年底,我省“扶贫832平台”注册预算单位达21641家,预留采购份额3.69亿元,开展采购活动的预算单位17100家,累计订单金额9.42亿元,入驻供应商数量共计2982家,累计销售额17.97亿元,实现累计订单总额、销售总额、入驻供应商数量三个全国第一。
——有效应对洪灾影响。省财政累计筹集拨付各类救灾资金41.54亿元,其中安排灾后重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房重建资金4.6亿元,农业救灾资金0.8亿元,因灾造成29.56万人暂时性缺水问题和1287户3873人住房安全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乘势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全省财政系统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站在新的起点上,书写财政支农新篇章。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