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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2年01月14日 10阅读 来源:三峡日报

宜昌市统计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根据宜昌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339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490个,增长38.7%;产业活动单位83654个,增加23052个,增长38.0%;个体经营户304421个,增加98067个,增长47.5%(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539个,占3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582个,占11.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895个,占8.0%。在个体经营户中,户数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2387个,占43.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110个,占15.5%;住宿和餐饮业34086个,占11.2%(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57519个,比2013年末增加13275个,增长30.0%。其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私营企业占82.4%(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15.64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5.10万人,下降4.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1.87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0.19万人,减少8.14万人,下降14.0%;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5.45万人,增加3.05万人,增长4.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7.44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7.76万人,增长13.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9.84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9.61万人,占25.6%;批发和零售业20.16万人,占17.4%;建筑业17.17万人,占14.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01万人,占46.0%;住宿和餐饮业10.98万人,占16.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9.15万人,占13.6%(详见表2-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范围外从事金融行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52.0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3.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7.0%。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负债合计7791.8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3.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6.8%。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734.8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1.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8.4%(详见表2-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单位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外围外从

事金融行业单位的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不含金融业的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从业人员、资产总计及负债合计均不含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业及铁路运输部门单位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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