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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答记者问

2022年01月14日 10阅读 来源:三峡日报

确定首批11个“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

:据悉,首批11个“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全部是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请问市卫健部门在之前做了哪些相关工作?下一步在提高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参与“长护险”工作能力上有什么计划和安排?

市卫健委主任张琼答:市卫健委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牵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宜昌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推动城区长护险试点工作的落地实施。我们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加速推动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功能定位。去年10月份,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在全市遴选了29家试点单位。今年7月份完成了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此次纳入城区首批“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的11家全部是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中:“医中办养”和“养中办医”分别是5家、“医养融合”1家。近一年来,我们一方面积极推动试点单位形成不同的医养结合模式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引导支持试点单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以城区5家医疗卫生机构为例,我们明确了不同的功能定位:市二医院重点收治癌症终末期和慢病重症老人;市优抚医院重点收治失智(老年痴呆症为主)老人;市一医院康复分院重点收治有康复价值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服务辖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承接康复后期的重症老人。

二是加速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承载力。近一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和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投资1300多万元用于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修改完善了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目前,城区有5家纳入“长护险”试点单位的入住率和满意率都超过了90%。7月底,市一医院康复分院、市优抚医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步开设了新的医养结合专区,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近百张,全部收治失能失智老人,可以实现失能失智老人换医养模式不换楼层、不换床的目标。

三是加速规范医养结合服务行为。今年以来,市卫健委和发改、民政、医保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效完成了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价格核定、养老备案、职能增核和医疗执业许可等方面的工作,为“长护险”试点政策的落地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全力配合医保部门,支持指导11家定点机构认真履行好照护失能参保人员的职能;二是充分发挥好5家公立医疗机构的优势,当好落实“长护险”惠民政策的“排头兵”;三是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失能评估和照护人才的培养,为确保“长护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卫生健康部门的贡献。

“长护险”待遇:每月最高支付1500元

问:“长护险”试点期间,哪些人可以参保?如何缴纳参保费用?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服务中心主任杨军答:2020年7月,我市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启动试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按照自然年度筹资,当前标准为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6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10元,个人缴纳10元,个人部分缴纳成功即为参保。个人缴费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当前正常划分个人账户的人员,为避免群众跑腿,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不用参保人再来办理。今年作为起步年,费用8月完成代扣,个人账户余额不足10元的,9月补扣;以后每年第四季度代扣次年的费用。二是当前按5.5%缴纳医保费未正常划分个人账户的人员,“长护险”个人缴费10元与职工医保费同步缴纳。若是新参加医保人员,则从划分个人账户当月代扣长护险费。

问: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如何享受?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试点期间,我市“长护险”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参保人员经失能等级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后期根据“长护险”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长护险”待遇以定点护理机构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实现,具体流程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申请失能等级评定——评定为重度失能者选择定点护理机构,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签署服务协议——接受护理服务——结算费用,限额标准以下的合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自行支付。

当前,我市“长护险”月支付限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宜昌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70%,暂定为1500元。待遇按月支付,不足一月按天支付,日支付限额暂定为50元;因病转住院期间“长护险”待遇停止支付。支付标准将随筹资标准同步调整。

建立多元化筹资模式

问:我市“长护险”筹资模式是如何确定的,财政补助部分如何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苗新华答: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低标准起步,窄范围试点”的工作思路,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等部门,经反复测算研究,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拨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模式,试点期间,筹资标准为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60元,占总筹资的75%。

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按“长护险”参保人数和标准足额保障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所需的财政补助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民政部门将如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华明答: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一是推进医养结合。做好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养中办医、签约合作、医养融合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申报“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专业照护能力。二是加强综合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规范服务行为,不断促进质量提升。三是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重点加强对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的巡访和关爱,确保失能老年人得到应有照护。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袁雪梅 赵璟一

通讯员 幸汐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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