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由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执法大队、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整装待发,对夷陵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巡逻检查,重点对禁捕水域内的违法捕鱼等行为进行清剿,保护长江渔业生态资源。这已经是4月11日夷陵区发布禁捕通告后的第10次联合执法检查了。
今年4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白天与夜间、明察与暗访、陆上与水上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流动巡查、蹲点守候、声东击西、杀“回马枪”等方法,加大禁渔期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处罚不留情面,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织网:监管执法无缝对接
“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对维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执法大队大队长张云波表示。
5月14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召开第一次监管执法部门协作会议,结合长江十年禁渔等农业执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具体商讨,以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思路和方法为落脚点,实现监管和执法“无缝对接”。
为更好地开展辖区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成立了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区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执法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区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区打击非法捕捞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与农业农村局、三峡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探索完善情况通报、线索核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设置举报电话,城乡联动执法,使执法不受地域限制,全区范围内密织打击非法捕捞的“大网”,全时段、无死角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亮剑:专项整治严打严管严控
“自2020年4月11日零时起,夷陵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就进入到十年禁捕期,您现在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6月5日早上7时,太平溪村四组村民韩某驾船在长江太平溪镇太平溪水域收网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没收其渔网20米,并对韩某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太平溪镇内河流较多,水域面积辽阔,渔业资源丰富,受利益驱使,‘禁渔令’之下依然有人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溪分局教导员刘军告诉记者,为此,太平溪执法分局多措并举,联防联控,建立群众举报机制,通过开展日间巡查、夜间蹲守、产品禁售(长江水产品、渔具)、餐馆禁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结合非法捕捞夜间出没特点,定期开展水域巡查,精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针对夷陵区水域面积广、分布散的特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对重点水域开展执法检查,加强22时至第二天凌晨2时非法捕捞活动高发时段,不定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辖区内中小河流,采取执法人员蹲守策略,对非法捕捞高发水域、易发时段集中重点蹲守,严防非法捕捞行为。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车辆300台次,执法人员500人次,开展巡查20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行为30余起,没收电捕鱼工具100余台(套)、网具若干,共计罚款金额近10万元。
发力:从捕鱼人变成护渔员
“丁家坝桥到蔡家河桥之间的水域有人撒网捕鱼。”5月1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中队接到有人非法捕鱼的举报后,立即前往核查,这已经是热心市民王爷爷第三次提供线索了。
“之前因为不知道,抱着好玩、打发时间的心态在禁渔期内捕鱼,被执法人员现场阻止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省,保护长江生态人人有责。”原来,王爷爷在4月中旬因非法捕鱼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进行处罚教育后,认识到现在的禁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后,主动成为巡逻员、宣传员,从捕鱼人变成护渔员,主动劝阻他人的非法捕鱼行为,并在家附近的禁捕水域义务巡查,发现违法捕鱼行为及时举报。
随着长江全年禁捕工作的开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打击非法捕捞作为一个长期性的重点工作,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开展禁捕宣传,在重点水域、通道以张贴海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线下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以及手机等现代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水上专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引导渔民知法守法。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郑璐 田豆豆
通讯员 崔琴 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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