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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2022年01月14日 10阅读 来源:三峡日报

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发展是一个重要方面。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发展的意见》通知,着力解决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发展,提高村级自我保障、服务群众和推动发展的能力。

《意见》指出,强化党建引领,以“四双”行动和“三在”工程为载体,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路子、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合力,大力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造血功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通过持续努力,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基本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2022年八成村集体收入达10万元

我市提出,要下大气力重点扶持“空壳村”、薄弱村,确保2020年消除“空壳村”,2022年实现80%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市级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专项扶持。

同时,整合市直相关部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确保每个村至少有3个项目落地。组建农村经济发展专家服务团,“一对一”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制定“一村一策”发展规划,建立市县两级直属部门、企业、商会和经济强村对口帮扶制度。

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投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优化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投入模式,由直接投向经营主体转化为投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长期投资或固定资产注入的方式投入经营主体,取得投资收益。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鼓励村集体领办土地合作社,通过经营土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意见》明确,将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和发展成效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激励制度。在招录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任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人员。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容错机制。

我市出台的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方案,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和经营性收益为依据。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光伏发电、公益林补助等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政策性补助收入不纳入计奖范围。

据了解,激励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式分为收益奖励、股权收益激励和贡献奖励。其中收益奖励设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总量奖、增量奖,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奖励,村主职干部不得高于两项奖励总额的30%。股权收益激励,是对村干部主导兴办集体企业、取得相应经营收益的,按企业总股份的5%给予激励股权,股权登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该村干部享有收益权(不能继承和转让),但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股东权利,每年其股权收益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贡献奖励,每年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10个村集体和10名村主职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严格考核问效监督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为了让《意见》落地落实,我市建立市级指导、县乡主导、村级主体,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县级领导包乡联村,乡镇党委逐村研判落实。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的比重,严格考核问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意见》指出,要注重从致富能人、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群体中择优选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讲奉献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统筹实施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积极引导大学生回乡留村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职业经理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空壳村”、薄弱村主职干部和农村经营人才、技能人才专项培训。

严格监督管理机制,充实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力量,配备村级集体经济专业管理人员,强化乡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功能。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

“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四议两公开”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逐步推进对村主职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等情况发生。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揭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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