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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严重暴力案件发案三连降安全感、治安满意度三连升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湖北日报

这是一场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伟大斗争;这是一项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关键之举。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全市上下紧盯三年为期总目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说,3年来,武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净环境、稳社会、促发展、得民心的大事来抓。

3年来,武汉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警情三年同比下降,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发案三连降,命案、枪案、抢劫案三案全破,没有因涉黑涉恶问题引发命案,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连续三年上升。2018年,全国专项斗争现场会在武汉召开;2019年,武汉市成为承担全国扫黑办专项斗争调研课题的唯一城市。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多次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武汉市委政法委表示,将杜绝“松劲歇脚”“过关交卷”“草率收兵”的思想,一以贯之、慎终如始地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进一步聚焦重点,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将各项机制发挥到位,将实施意见执行到位;要进一步对标考评指标,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打赢收官战役。

听感受

11月25日至11月30日,武汉市扫黑办对廖桂林案等8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访评查,分析办案效果,了解群众感受与期待。

回访评查组分赴洪山、江夏等7个城区,通过查阅案卷、发放案件查办效果评估回访表、约谈关联人、走访受害人等方式,多维度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回访评查组还与当地扫黑办、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期待和意见、建议。

“以前不敢、不愿来投资的人现在都回到村里投资了,‘美丽乡村’项目也启动了。”江夏区村民王某告诉回访评查组,过去,张郑湖周边的项目没有曾玺点头,投资者是不敢进来的。现在,张郑湖不仅波光粼粼、风景宜人,而且养殖了很多鱼,成为发展“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

从1996年开始,曾玺一伙人采取暴力方式夺取了张郑湖承包权,纠集多人,以该湖为依托成立公司,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回访评查组走访了3名该案受害人。受害人均表示,曾玺在当地横行霸道多年,制约了当地发展。对曾玺等相关人员的查处,清除了当地害群之马,老百姓拍手称快。

一名街道干部坦言,此案不仅对曾玺团伙依法进行了打击审判,还查处了部分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这提醒我要时刻引以为戒,严格依法履职,对一切侵害群众利益和市场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坚决说‘不’。”

“做工程再也没有黑恶势力插手,我的心里很踏实。”蔡甸区大集街一企业负责人说。

2016年8月起,以钟运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强揽工程等方式插手蔡甸区建筑工程及水利工程,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面对回访评查组,受害人一致表示,钟运虎等人被依法查处,及时到位,自己的损失也得到有效赔偿,对判决结果满意。

现任蔡甸区蝙蝠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坦言,以钟运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查处后,新一任村“两委”班子以此为戒,转变作风,曾停工5年的建设项目迅速复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群众的投诉大幅减少。

据悉,蔡甸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通过查办钟运虎等人涉黑案,彻底摧毁了长期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当地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八类案件发案率下降39.6%,建筑工程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察源头

“三书一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在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针对黑恶问题滋生的源头、产生的领域,就治理机制、治理制度问题,向相关地区、行业、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提醒的函件。这种方式可有力促进“行业清源”工作,促进扫黑除恶从源头解决问题。

武汉市压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易滋生黑恶的行业、领域“黑名单”制度,不断规范市场准入、日常执法和源头监管工作。大力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十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借贷、非法采砂、传销、“黑中介”“号贩子”等群众反映突出的违法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权益行为。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持续做好“三书一函”跟踪问效。

截至2020年底,武汉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出“三书一函”共549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发出“三书一函”257件,回复整改率达到100%。武昌区检察院在办理任洪卓“房屋黑中介”案时向房管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

武汉市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威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贡献力量。

看行动

1.

“线索”“逃犯”双清

截至目前,武汉市扫黑办收到中央督导组线索、全国平台线索、省交办线索共751件,已办结740件,正在办理11件,全部在核查期限内。

积极开展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武汉市“百日追逃”专项行动65名目标逃犯已抓获64名,境内逃犯全部清零。最后1名境外逃犯国际刑警组织已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全力追抓。认真梳理排查主犯在逃的涉黑涉恶案件逃犯问题,逐案整理在逃人员清单,拟于下一步加大追讨力度,促使逃犯尽快归案。

2.

“诉讼”“审判”提速

武汉市先后建立健全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重要案件线索协调会商、重点案件侦捕审联动、检法机关提前介入、领导包案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将涉黑涉恶涉乱涉腐问题纳入巡视巡查、督导督察、绩效和综治考评,保障和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定期对重大案件开展协调会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已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综合运用领导办案、挂牌督办、提级办案、异地管辖等措施,推动“涉黑涉恶案件百日攻坚战”,按照“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原则分类办理。组织召开督办案件推进会,对群众反复举报没有着落、挂牌督办仍未实质突破、久攻不克的案件,果断采取提级管辖深挖彻查。积极克服疫情影响,临时开辟专门场所,创造性探索视频提审和视频开庭,助力黑恶案件办理。

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一库三平台”,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黑恶案件侦办提供重要支撑,扫黑除恶智能化经验被公安部推介。

至今,全市共立案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6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8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8件,其中已判决生效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7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9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7件。

3.

“破网”“断血”精准

武汉市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和核查反馈,严格落实“签字背书”“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制度,严查黑恶背后“保护伞”,查处一批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

截至目前,武汉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471件,578人,党纪政务处分418人,移送司法机关153人。

武汉市严格执行《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行政处罚和刑事手段,推进破案抓人与“打财断血”同步进行,深挖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全链条核查涉案财产流转轨迹。其中,东西湖区刘靖涉黑案查封房产292套(栋),总面积11.73万平方米,涉案总资产14亿余元,被称为“全省打财断血第一案”。至今,全市共执行立案539件,执行结案516件,执结率95.73%,执行立案标的182310.62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75676.63万元,执行到位率96.36%。

武汉出台涉黑涉恶线索

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湖北省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武汉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线索举报者最高可奖励5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提供政法机关已立案侦查但尚未掌握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线索;举报政法机关尚未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线索;举报在逃的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

《办法》明确了14种涉黑涉恶线索类型,如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案件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有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等情况。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其作用大小按不同标准奖励1000元至5万元。其中,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奖励1万元至5万元;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线索在侦办特别重大黑恶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各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

来信举报:

武汉市扫黑办,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武汉市扫黑办,邮编:430010;

武汉市公安局,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武汉市公安局,邮编430023。

2.

来电举报:027-82402493;027-85395140。

3.

邮箱举报:wuhanshb@126.com;

whshcejbyx@163.com

4.

现场举报: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现场举报。

撰文:许雄才

黄丽琴

制图: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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