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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督促放流1900余万尾鱼苗

2022年0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蒋长顺

今年3月以来,多名宜昌市民在江边拍到江豚戏水的画面。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多方共同努力,长江宜昌江段的水质明显改善,江豚频频现身,让我们推进江河湖库协同治理的信心更足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胡朝晖感慨地说。

千湖之省湖北,不仅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更是三峡工程库区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依法打击与正向引导、保护与修复并重并举的双效机制,推动形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护航。

整治与截污齐抓,让一顷碧波东流

水是生命之源,治污清源不能有丝毫懈怠。

风景秀丽的长江西陵峡畔的秭归县,是全国有名的“脐橙之乡”。秭归县检察院结合办理柑橘类案件发现的问题,向该县相关部门及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柑橘洗果包装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了该县柑橘洗果包装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行业管理规范了,排污口堵上了,只是权宜之计。如何做到“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衔接?

秭归县检察院积极想办法,争取专项资金,帮助6个乡镇相继建起污水处理设施,彻底根治污水直排现象。

“黑水收进来,清亮亮的水流出去,排水口有检测设备,几百米外就进了长江,这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秭归县水田坝乡污水处理厂第一任厂长周志敏特别有成就感。

近年来,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湖北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暮春时节,武汉市长江武惠堤昔日满地遍布的工业废渣已难觅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堤内滩涂绿意盎然、芳草萋萋,成为不少市民的休闲打卡地。

此前,武汉市长江沿岸违法堆放大量工业固体废物的现象被生态环境部督办。武汉市和青山区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到现场收集固定证据,发现这些工业废渣有的就堆放在行洪区,不仅影响行洪,还容易污染水体。检察机关立即督促水务、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对岸线进一步摸排,检察机关推动办理了一批涉武汉市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治长江沿岸多个违法建筑项目。

葛洲坝检察院在最高检督办的长江宜昌段码头船舶污染案中,推动相关方面投入2550万元建成5个船舶污染物转运码头,督促相关部门加大船舶污染监管力度,并对船舶污染背后的深层次、机制性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湖北检察机关与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结硕果。

一顷碧波东流,数据为证。2020年1月至11月,全省国考水质优良断面为103个,占比90.4%,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生态环境部11月监测数据显示,从武汉白浒山出境的长江水质已连续2年保持Ⅱ类,优于国家要求的Ⅲ类水质,这意味着长江干流武汉段水质稳定保持优良,为20年来最优水质。

打击与修复并重,还鱼儿安宁家园

2020年4月15日凌晨,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汉江江面上雾气弥漫,闪烁其间的几盏头灯暴露了捕鱼人的行踪。

当天,权某等三人驾船非法电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该案移送郧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水产研究所专家评估,建议直接放流成鱼58.4公斤和幼鱼55770尾,强制对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生态修复。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处三人相应刑罚,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水域放流成鱼58.4公斤,幼鱼55770尾。

为更好保证放流鱼苗质量,在增殖放流前,检察机关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对放流的鱼苗种类、鱼苗质量进行把关,选择适合汉江水生生态的鱼种放流,避免放流不当带来的生态麻烦。

3月25日,郧阳区检察院在汉江郧阳段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5万多尾鱼在汉江安家。

为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渔和《长江保护法》顺利实施,湖北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落实禁渔令我先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85人,办理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1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公告70件,督促放流鱼苗1900多万尾。

而对于非法捕鱼人员,检察机关采取“依法打击+增殖放流+教育转化”方式,让非法捕鱼者成为护江护渔一份子。

今年4月的一天,林某准时来到长江枝江段堤岸码头,领取扩音器和望远镜等装备后,打开手机上的“江豚管家”,便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巡护工作。林某曾是一名非法捕鱼者,如今成为积极守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护渔员。

“我之前做了违法的事,想做点事弥补,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联系护渔员这份工作,我要将护渔工作一直干下去。”林某说。

检察长与河湖长同行,共护水清岸绿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绿色司法”,将生态修复与案件处理结合,切实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之中。

紧邻葛洲坝长约一公里的长江西坝堤岸,曾经是一些人扎堆捕鱼、钓鱼的地方。如今,捕鱼人和钓鱼人不见了,目之所及,水清岸绿、焕然一新。

“发现问题源于去年5月的巡岸行动。”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邓国清介绍,西陵辖区内有长江、运河以及两座水库,为更好地维护这些水域的生态环境安全,他和同事在工作间隙,当起了堤岸巡线员。

“这段江段是中华鲟栖息和产卵洄游地,目前整治效果不错,我们坚持巡岸,为美景常在贡献检察力量。”邓国清说。

湖北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在宜昌、荆州、黄冈、咸宁等地,与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指导意见,广泛建起“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

在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湖长后,针对违法围垦湖泊及放牧、排污等问题,检方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当地组织制定《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细则》,为湿地公园美景撑起保护伞。

省检察院介绍,经过近3年的努力,我省检察机关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提出检察建议和民事公告5447件,起诉496件,督促治理污染水域8.78万亩,清理长江干支流河道244.3公里,清理固废物155.4万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84.2万亩。

水清岸绿景美,生态高颜值带来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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