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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2年01月13日 10阅读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 覃国慈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确立了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全省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开启了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一、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一)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的要求。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2019年8月,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民政部门“切实扛起民政工作责任,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提升民政服务质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等民生目标。此外,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和2020年3月两次视察湖北时嘱托湖北“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好民生工作”。可见,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适时作出的重要决策。(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时代变化的必然。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民政工作开启了新征程。新时代的民政工作面临诸多变数,需要适时转变,才能增效提质,这从如下五个方面可以窥见一斑。一是工作机制从“部门运作”到“合力推进”,即打破昔日既封闭又分散的发展模式,通过整合力量、集聚资源、衔接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开放而融合的民政工作机制;二是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到“社会大众”,即民政工作对象将逐步全民化,在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三是工作布局从“偏重农村”到“城乡一体”,即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民生保障由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轨转变;四是工作方式从“传统”到“现代”,即推动民政工作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科技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五是工作内容从“特殊化”到“常态化”,即优抚安置等特定职能和救灾等应急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之后,民政工作要“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到常态化范畴,服务全省社会建设。(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人民群众的呼唤。当前,民政领域的主要矛盾正在从原来以“数量短缺”为主要特点的低层级供需矛盾向以“质量不高”为特点的高层级供需矛盾转变,这意味着党和国家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同时,困难群众需求也从“温饱型物质需求”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转变,这预示着新时代的民政工作不仅要解决冷暖、温饱等基本民生保障问题,还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幸福。近年来,湖北通过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都跃上新台阶,但设施、队伍、能力等方面的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民政服务差异较大,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因而,湖北要及时对标找差、固强补弱,下大力气解决好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制约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升级。二、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路径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为我们勾勒了一幅新时代湖北民政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个宏伟蓝图的实现需要坚持“一个中心”、发挥“两大作用”、履行“三基职责”。(一)一以贯之坚持“一个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新时代的民政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时刻“想着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意见》充分体现了为民爱民的发展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化。我们相信,只要一以贯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湖北民政事业一定会高质量发展。(二)切实有效发挥“两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关于兜底性,即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由于相对贫困依然存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还是需要民政来兜底。所以,民政部门要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并激发社会救助对象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聚焦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最困难的群体,把工作做实做细,把政策用好用足。关于基础性,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的部门很多,但民政是最基础的。主要任务是把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夯实,把基本社会服务做到位,因为基层治理水平的高低和基本社会服务的好坏,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只要把基础平台搭好、把基本服务做实,真正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就能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抵御风险的屏障。(三)不折不扣履行“三基职责”。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是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基本民生保障涵盖业务范围最广,肩负着为“老幼残”三大群体提供服务保障的重任;基层社会治理,具有碎片化、分散化、复杂化的特点,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基本社会服务内容杂、要求高、覆盖广。民政工作的“三基职责”,需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具体包括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着力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立更加优质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显著提升民政服务质量。三、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效力保障。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政策性规范;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推动线上处罚、掌上执法。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提供动力保障。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民政工作的加速器,转变政府职能,补齐监管和服务的短板;坚持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探索工作新模式,解决民生新问题;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阳光民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坚持推动数字化变革,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提供财力保障。要深入研究中央政策,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对上积极争取民政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民政服务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加强民政资金的管理,力争有限资金的效用最大化。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供智力保障。要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大力发展民政职业教育,定期举办民政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薪酬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民政人才队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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