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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成功入围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区)行列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2月3日,在各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审核确定了第三批106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和1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宿豫区成功入围。

“十三五”期间,宿豫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成果基础上,以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坚持“产”“管”并举为要点,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增强日常监管能力。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田边地角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域的区、乡、村三级监管工作机制,做到基层“定监管人员、定监管对象、定监管责任”的“三定”网格化监管局面。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解决质量安全隐患。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2020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以蔬菜禁限用农药和畜禽、水产品非法投入品整治为重点,强化农药兽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农业生产中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三是加强质量监测,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每年开展区级定量监测抽检农畜产品600样次以上,区级定性抽检快速检测农畜产品样品4500个以上,2020年开展蔬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7.26万样次。

四是加强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突出优质、绿色、节本、高效,将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在结构调整工作全过程。全区共认证绿色优质农产品127个、地标产品6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累计有26个品牌列入江苏农产品品牌目录,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85%,先后创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

五是加强产地准出,试行合格证制度。推动规模种养基地100%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管理档案记录,落实自查自检制度,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单位承诺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2020年上半年全区发放合格证4.5万余份。

六是加强诚信管理,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完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实现了监管动态和检测数据的在线传输、企业生产管理和产品信息查询的在线追溯。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有500家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完成注册,能够实现生产管理信息的追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1年,宿豫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速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扬“拼”“抢”“实”的工作作风,以“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为工作重点,守底线、优供给、明责任、创手段、提能力,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5%以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率达80%以上,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做优“生产”文章,实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抓手,着重把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生产环境的安全关,进一步规范生产流程,净化产地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技术。修订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完善标准体系,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将标准化技术转化为简要操作卡、明白纸,分发到村组和农户,使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加强质量安全认证。依托优势资源和特色品种,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力度,加大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工作,巩固现有的227个“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新增“两品一标”认证20个以上;确保农业三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和面积比重分别达55%、50%以上,提升特色品牌的影响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利用,有效预防面源污染。继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障全区百姓都能吃上放心肉、有机菜和无毒害的新鲜瓜果。

二是做足“监管”文章,实现生产、流通环节全控制。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点、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的检查频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演练,全面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各负其责,建立监管员和协管员队伍,实现“区、镇、村”三级网格监管,落实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满足监管工作和检测工作的实际要。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建立健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对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安全培训教育和责任告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入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体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组织对销售的农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监管名录制度,落实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管制度等机制。加大对农资市场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等进行巡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制度。严厉查处经营、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过量滥用农药化肥、私屠滥宰、非法添加等问题,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做精“引导”文章,实现社会共治全参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监管的“正能量”。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对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报道,对部门、镇街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树立典型,在全区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投诉举报,探索推行有奖举报、红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基地),申报项目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基地),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加大普及力度。利用普法宣传、技能培训、知识讲座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形式,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质量追溯等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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