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到达目的地,开门下车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一些乘客或司机却因观察不仔细,开门瞬间与旁边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麒麟中队正式拘留因开车门时撞伤人、随后逃逸的网约车司机王某及乘客刘某。
开门撞伤路人,乘客司机都被拘留
这起事故发生在今年8月5日。
当天19时05分,网约车司机王某驾驶网约车搭载乘客刘某行驶至江宁麒麟街道一路口时,刘某准备下车,此时,他并未注意到朱某正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沿着非机动车道驶来,就在开门的瞬间,车门撞上了朱某,朱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刘某赶紧下车询问朱某伤情,并提出了赔钱私了。但朱某不同意。刘某以赶时间为由,抛下朱某逃离现场。朱某忍痛追了上去,但很快被刘某摆脱。
与此同时,网约车司机王某一直坐在车里,未下车查看,等信号灯转绿后,他直接驾车驶离现场。
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接到朱某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将其送至医院,同时锁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王某和乘客刘某,并传唤至中队询问。
王某表示,他不知道发生事故,这才离开现场。民警通过网约车公司提供的视频以及社会公共视频发现,王某自始至终对刘某开车门造成的事故是知情的,但仍驾车离开,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在警方出示相关证据后,王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乘客刘某则表示,他今年仅21岁,年纪小,听伤者说要报警,觉得害怕,再加上确实赶时间,这才选择逃走。交警认定,刘某明知自己开门撞伤人却逃走的行为,也构成了肇事逃逸。
近日,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驾驶人王某和乘客刘某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王某因肇事逃逸,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乘客刘某也因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五日。
开门事故频发,南京近10天发生87起
10月8日,洪武北路上,一辆出租车靠边停下。准备下车的客人没注意到后方情况,突然打开车门,一辆疾驰过来的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撞上了车门,骑车人重重摔在地上。事故发生后,交警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江宁开发区和南站片区,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9月28日,市民吕某骑车外出时,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突然打开车门,正好撞上了他的电动自行车,吕某摔倒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调查后认定,事故原因是汽车驾驶人开车门没注意安全导致,因此该驾驶人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若开车门动作把路人“吓倒”,有时司机或乘客也要担责。
10月21日,市民王某驾车行至江宁淳化街道七里岗附近时停下了车,因赶时间,他没有观察后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此时,胡某正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看到突然打开的车门,胡某紧急避让,却因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受了轻伤。事后,两人就事故责任发生争执。王某认为自己的车门压根没碰到胡某,是胡某自己摔倒的,因此本起事故与己无关。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后认定,王某开车门动作是导致胡某摔倒的原因,因此他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南京交管部门提供数据,在近10天时间内,全市因开车门引发的各种交通事故达到87起,单日最高量为14起。数据还显示,这种类型的事故,大部分都涉及电动自行车。
交警提醒正确开门方法
一位事故交警透露,在开车门事故中,出租车及网约车的比例最高,约占事故总起数的三成。这是因为部分出租车司机争分夺秒,停车时不够规范,有时又忘记对乘客进行提醒,结果导致乘客开门撞人事故发生。
此外,其他类型小轿车开门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六至七成。事故交警称,在出租车和小轿车开车门引发的事故中,大多数是由乘客打开车门造成,而由司机开门导致的事故比例相对较低。
数据还显示,在事故易发地中,排在前面的为小区、银行、学校和超市门口。交警分析,这是因为很多市民驾车或乘车到这些地方后,急着去办事或回家,开门时疏于观察。
是不是所有的车门事故司机和乘客都要担责?对此,相关事故交警介绍,首先要看司机或乘客是否有过错,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来车,草率开车门,乘客责任较大。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那就共同承担责任。当然,如果被撞的非机动车有载人、逆行、制动不灵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在开车门的司机和乘客。”他说。
交警提醒,靠边停车开门前,司机和乘客都要先从后视镜观察车外情况。在开门下车时,建议先把门打开约一个拳头的空间,观察车后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把门打开。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时,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尽可能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或者提前发出预警,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通讯员 方刘洋 南报融媒体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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