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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入围候选事件

2022年01月05日 10阅读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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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出台最严“限宴令”狠刹喜庆事宜操办歪风

2013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这项“宴请新规”对防治喜庆事宜操办过程中的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具有标本兼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风清气正、返璞归真、崇尚简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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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2013年,湖南高院启动全省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法院新增陪审员2571人,总数达到6755人。同时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新增人民陪审员三分之二以上由基层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对于扩大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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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全面推广运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2013年,湖南高院联合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省银行业协会,全面推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在湘全部银行机构。通过省高院与银行的合作,为快速获取执行财产信息、高效采取执行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条件,对于推进“数字湖南”、“诚信湖南”,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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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检察院创新机制构筑防止冤假错案的坚固底线

2003年来,岳麓区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有效防止冤假错案,保持十年无罪案件零记录,其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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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全面推广“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

2013年,湖南省公安厅在全省积极推广运用“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作为全国公安机关唯一的省级执法办案查询平台,该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深化了执法公开、警务公开,保障了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和畅通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渠道,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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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成功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案

2013年6月以来,长沙市公安局全力侦办,查实了葛兰素史克公司采取现金直接行贿、旅行社套现行贿、赞助相关医药行业协会和给予代理商推广服务费等方式实施“带金销售”的犯罪事实。该案的侦破,重拳打击了医药行业的不正之风,对推进我国医药行业的纵深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案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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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出台《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

为贯彻新修订的律师法,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的问题,2013年3月25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定》。《规定》要求办案机关、看守所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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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制定“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湖南省“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办法》。《办法》包括21条规定,明确了“12348”热线的服务宗旨,并提出了经费、制度、宣传三项保障措施,对于规范“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社情舆情分析等职能作用,促进法治惠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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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二审胜诉

2013年7月15日,省高院就“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该“民告官”案胜诉体现了对权力的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以及对法律公平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从而引导公民依法争取自己的权利,继而增添推动社会向前、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该案对我国劳教制度的最终废止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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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胡大儒等人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3年3月6日,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对胡大儒等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立案侦查并成功破获该案。此案是省森林公安机关成立以来侦办的抓获人数最多、收缴野生动物数量最大、涉案价值最高的野生动物案,对于惩治犯罪,引导人们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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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正式施行

2013年2月1日,《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对于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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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募200名保护湘江“绿色卫士”

2013年10月,省文明办、省志工办、省环保厅、团省委联合在全省招募200名保护湘江的“绿色卫士”,依法对湘江流域广大企业的环境守法、相关工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湘江流域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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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方率先为警察介入家庭暴力确立规范

2013年4月9日,省公安厅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湘公发【2013】28号),文件明确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原则和职责,规范了办案具体程序和方式方法。该文件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反家暴法规政策体系,受害妇女和儿童将得到更为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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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力建设社区法治公园受市民欢迎

2013年,长沙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开福区江滨社区、岳麓区黄泥塘安置小区、雨花区五一社区和侯家塘社区红旗广场、天心区广厦新村社区公园和槐树塘社区公园、芙蓉区火炬村古汉城社区公园、望城区大泽湖重建地公园建设中添加和注入法治元素,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受到市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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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砂子塘街道设立“群众维权工作室”为民维权

长沙砂子塘街道探索基层群众法律维权新举措,面向辖区普通群众和弱势群体,首创政府买单式的“群众维权工作室”,推行一概点单和一律免单的“1+1”法律维权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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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成功侦破网络大V格祺伟犯罪团伙案件

2013年8月,衡阳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网络大V格祺伟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格祺伟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件31起,寻衅滋事案件5起,涉案金额累计达330余万元。该案的侦破,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提供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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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全面建设市民法制学校

2013年,邵阳市决定深入开展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基层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专门文件。目前已成立市民法制学校总校和各县市区分校,成立了市区市民法制学校讲师团,在社区和乡镇已建成基层法制学校300多所,为全市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讲2000余场,听课群众达十余万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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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5·2”假记者诈骗案

岳阳“5·2”假记者诈骗案涉案人员34人,涉案金额达38万余元,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

督办案件,于2013年12月4日结案。该案的成功破获,严惩了犯罪分子,保护了受害群众的利益,教育了广大新闻工作者,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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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开展“阳光进高墙”亲情帮教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郴州市团市委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阳光进高墙”义工驻所帮教工作,将帮教工作延伸至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等,对35周岁以下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纠正、情绪支持等专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首届“阳光进高墙”亲情帮教项目奖、团省委第二届优秀青年志愿者项目奖。

1040湖南省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面世

2013年11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举办两化融合专题报告会暨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成果发布会,启动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平台的启用填补了我省法律服务信息化领域的空白,对创新法律服务业态,推动法律知识普及、促进法律服务的普及化、均等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群众投票方法

湖南省内移动、联通、电信CDMA手机用户直接将候选对象的四位数编号发送至1062

6666

668(1元/票,不含通信费,每个手机号码每24小时限投1票);湖南省内电信固话用户拨打16880088按语音提示投票(1元/票,不含通信费)。网络投票请登录红网或法治湖南网有关专区按要求投票。

投票时间:2014年4月18日0时—2014年5月28日24时。(如有变化,以红网公告为准)

群众投票咨询电话:0731-82204998

省委法治办电话:0731-8458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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