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垫资揽活、层层转包等建筑领域不规范行为是导致欠薪高发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本是国家很多规范建筑行业的政策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层层转包
层层扒皮
层层转包、层层扒皮,已是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一个建筑项目从甲方到乙方,再到大包、二包直至最底层的农民工,不知经过几手。农民工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也是整个利益链条的末梢。层层转包导致这一利益链条中任何一环出了问题,农民工就会“躺着中枪”。
前不久,农民工张来喜等27人来到江西省鹰潭市劳动监察局投诉,称在金光道集体经纬建筑公司做工被拖欠工资约9万元。经查,这是一起层层转包导致欠薪的典型案例。
施工单位金光道公司将木工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颜乐龙、张建良施工,颜乐龙、张建良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鲁三丰、张金龙施工。因鲁三丰、张金龙合作出现问题等原因工程无法继续施工,导致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9万元。为此,劳动监察人员及时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各包工头,当晚张来喜等人在劳动监察局办公室领到了被拖欠工资9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有关部门早在2005年就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要求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但实际上,层层转包不仅没有改变,并且还滋生了新的食利环节——劳务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公司只能将劳务承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而目前的劳务公司往往只是一块牌子。劳务公司的出现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建筑业的用工方式,只是在包工头之上又多了一级分包而已。
不垫钱就拿不到活儿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建筑领域层层转包的规则,衍生出了建设单位垫资的怪象,这也是导致欠薪的重要原因。
记者日前接到云南一家建筑公司被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反映。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说,2011年接到工程后,从施工至今已垫资近4000万元。虽然工程还没有完工,但开发商和公司对工程量产生了争议。目前经过评估后,对方没有归还的款项还有2000多万元,其中包括200多个农民工工资,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打包在一起。“开发商不付款,我们也就没有钱付给包工头,农民工也拿不到钱。就这样一个啃一个,到最后只有让农民工去闹闹,否则有什么办法?”这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说。
沈阳市“民亿苹果树”项目工地的包工头安国明刚刚拿到了拖欠半年多的16万元工程款。“我是最底层的包工头。大包不给我工钱,为了揽到活儿,我们也得干。”安国明说,平时是自己给工人按月发放“生活费”,带了20多个农民工,几个月下来垫付了五六万元钱。
不垫钱,就拿不到工程,这已成为建筑业另一公开的行业潜规则。以建设一栋七层普通住宅为例,如果建筑费用需要1000万元,但是开发商不用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就能开工。建筑公司、大包工头、小包工头会逐级垫付。建筑公司可以到砖厂去赊砖,到水泥厂赊水泥,然后再分包给下面的包工头。而到了农民工这里,则是垫付了自己的劳动和工资。
“恶意欠薪入刑”执行到底有多难
“证据收集难、立案阻力大是我们面临的两大难题,其中农民工维权水平低层次、证据保管意识薄弱以及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加大了公安机关收集欠薪证据的难度;而难以根治的地方保护主义更是司法机关立案时面临的一大阻力。”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傅一波分析称,有的地方从保护本地经济增长出发,对于领导挂牌的重点企业予以不合理的保护。
有专家表示,“恶意欠薪入罪”涉及一系列环节,将案件移交至公安侦查后,还需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多个环节,这很可能拖上大半年,而农民工等不起。
针对如何将“恶意欠薪罪”打磨成伸张正义的利器,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等都表示,一方面职能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监督及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行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犯罪行为。
“劳动者对政府不作为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因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消极怠惰而影响了恶意欠薪案件的立案、审理,劳动者有权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对其追责。”傅一波分析道,各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单位应就“恶意欠薪入刑”加强普法宣传,同时完善工会职能,为保护劳动者发挥应有作用。
(综合新华社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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