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主委
赖明勇
(2014年2月9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一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924件,经审查,立案875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788件,党派、专委会、界别集体提案87件。从提案内容来看,经济建设类376件,政治建设类61件,文化建设类85件,社会建设类272件,生态文明建设类81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大力支持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自身工作紧密结合,责任意识和办理实效不断增强。这些提案在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3年12月,所有提案全部办复。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27件,占25.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539件,占61.6%;因条件所限,提案涉及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109件,占12.5%。
(一)紧紧围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服务经济发展。委员们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谋策。关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农村全面小康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完善城乡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的建议,为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把生产性服务业纳入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之中,调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和相关资金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建设。关于实施湘中崛起战略、构建湘南地区发展新格局、建设长江经济带、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环洞庭湖经济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方面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将娄底、邵阳纳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范围,支持湘中地区发展。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出台了政策措施。如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成立“湘商发展投资基金”,募集非公募资金100亿元,为促进湘商崛起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效能监察等重大问题,推进政治建设。委员们就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许多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推进协商民主、促进政治参与、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治、支持政协委员加强对公务员权力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对促进我省民主政治进程起到积极作用。如有关部门出台了《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制度(试行)》,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监督测评员开展监督测评,强化结果运用,规范了公务员的用权行为。关于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公款消费、减少铺张浪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改善湖南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建议,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制度创新等重大问题,促进文化繁荣。委员们在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承办单位认真采纳,相关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产业融资政策,拓展投融资渠道,在“湖南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恳谈会”上,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签订贷款合同31亿元、授信协议62亿元。关于挖掘湖湘文化底蕴、打造湖湘文化旅游品牌等方面的建议,在推进天闻数字出版平台、电子书包、有线云电视系统等创新型项目,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上起到积极作用。关于保护、传承与发展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方面的建议,有力推进了相关工作,我省增设7个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开展民族文化宣传活动,加大了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四)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委员们就住房、就业、物价、收入分配、教育公平、社会保障和救助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阔了思路、提供了借鉴。关于促进农民工和城市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农民工回乡创业等方面的建议,为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和培训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医疗健康服务业、切实推进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廉租住房后续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得到较好采纳落实。如在长沙、株洲、湘潭、郴州以及所辖7县3区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在株洲、湘潭、郴州和部分省直医疗机构进行居民健康卡发放试点。对保障性住房和廉租住房后续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强化了政府在分配和后续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青少年社会教育方面的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相关规划时认真采纳,将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纳入全省综治考评范畴,并制订具体考评细则,推动了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更好发展。
(五)紧紧围绕两型建设、绿色发展等重大问题,推进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是委员们近年来持续关注的热点,内容涉及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如采纳关于加强湘江保护和综合治理方面的建议,省政府将湘江治理和保护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拟出台《湘江流域水质目标考核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安排2000多万元在湘江干流和一级支流13个跨市界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为解决城市供水污染问题,相关部门与金融单位签订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合作协议》,授信污水垃圾处理及供水设施建设460亿元,建立了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关于建立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等建议,为启动我省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提供了参考。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等建议,促进我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在全省14个市州建成空气自动检测系统。
二
2013年的省政协提案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工作更为主动、更加扎实、更有活力、更具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亲自阅批重要提案。如落实徐守盛书记对《关于促进资本形成,加快武陵山湖南片区发展的建议》的批示,在武陵山片区开展以“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到家到户的50个示范村建设,每村投资300万元,支持武陵山片区发展。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直接领衔办理提案、召开全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接会、审阅把关答复件。省政协主席会议把提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统筹推进。陈求发主席直接领衔督办了两件重点提案,其中《关于加快湖南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并从2013年起,对特色产业重点县市区连续3年以每年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予以扶持。省政协每位副主席都分别领衔督办了两件以上的提案。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参与,为提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各方积极作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建立了经常性提案办理督办沟通机制。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党委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委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明确提出,对省政府领导阅批的重点提案和各党派、工商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见面协商率和办结率要达到100%。省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把提案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了常委、民主党派、委员参加的提案联合督办工作机制。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强与全国政协、基层政协以及承办单位和委员的联系。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提案办理制度,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承办处室具体抓”的责任机制,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形成了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注重方法创新。创新办理方式,积极开展办前协商、办中协商和办后协商,充分运用见面、座谈、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个别、类别、集中、联合督办,整个过程贯穿平等协商理念,让提办双方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体现了协商民主的要求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民主监督方法,注意将提案督办工作与政协民主监督有效结合,开展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对43家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民主评议,提高了督办实效。注重制度创新,明确对所有党派集体提案必须见面协商办理的要求,修改和制定了《提案审查立案办法》、《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关于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试行办法》和《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方案》,使提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理论探讨和创新,以《湘声报》为平台,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理论专题研讨,加大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提案工作的开放度和影响力。
(四)狠抓跟踪落实。在提高提案办复率、沟通率的基础上,将提高落实率作为重要工作目标,提案督办的广度、深度、力度进一步增强。2013年,确定了102件提案作为督办重点,由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省委负责人、省政协常委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共同参与督办。参与督办的常委和委员共98名,开展面对面协商活动共72次。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案,都形成督办纪要,要求各承办单位将承诺解决的问题抓好落实。省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听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和省政协提案委关于督办情况汇报,加强了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察指导。对其他提案也都建立了办理台账,对办理承诺进行跟踪问效,力争件件落到实处。
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还存在少数提案质量不高,反映的情况不具体,所提建议操作性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
2014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忠实履职、奉献湖南”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省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继续加大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提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整体部署。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细则,为提案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帮助解决提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为提案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要在“提、立、办、督”四个环节上狠下功夫。提案的质量要高,坚持把提案质量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提案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搞好委员培训和政情通报,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引导委员围绕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提出高质量提案。提案的立案要精,完善“广进严出”的提案审查立案机制,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不搞凡提必立,严把审查立案关。提案的办理要实,力争做到办一件,成一件。提案的督办要严,建立跟踪落实机制,明确提案办结要求,对当年没办完的提案转为来年提案继续办理,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和委员的满意率。
(三)强化创新意识,丰富办理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提案办理协商的方式方法,推进“以商促督、以督促办”,坚持党派集体提案见面协商办理方式,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进一步将提案工作与省政协重点调研课题相结合,以提案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针对委员们关注的重点、热点和反映集中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题协商活动。继续对提案重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四)强化合力意识,务求工作实效。继续坚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阅批重要提案和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进一步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联系,对重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开展联合督查。继续加强与全国政协和基层政协的联系,加强与党派、界别、委员的联系,形成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新的形势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为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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