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指示精神,2021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着力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名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从更高层面打造最好名片奠定了基础。为让最好名片落地见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一、
建立完善系统的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
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巢湖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水系,必须落实长江大保护相关制度安排,尽快出台《巢湖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合肥市湿地保护条例》、《巢湖流域管理条例》,制定《安徽省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和《合肥市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使法规政策相配套并与上位法相衔接。同时要依据《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落实举措,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强制性、约束性作用。要制定出台试行的相关行业技术标准,通过实践检验,最终形成地方性的行业技术规范。如制定系统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标准和与ISO24001相衔接的国际绿色产品环境认证标准等,以解决巢湖综合治理和保护中一些项目在设计、管理和验收中缺乏技术规范支撑等问题。为全国大湖治理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一套较为完整的法规政策体系和标准技术规范。
二、
建立完善明晰的目标任务及量化指标体系
一是要重视发展定位-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之间的响应关系。使重点任务内容能够实现总体目标,使总体目标要求能够支撑发展战略定位,并进行可达性综合评估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跟进评价,减少决策过程的经济、社会和次环境风险,确保目标明、任务清、内容实。二是对重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每项重点任务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单位和具体完成时限。三是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可根据发展定位、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三级指标体系,组织相关专家研究确定一至三级指标赋分权重,并据此进行量化打分,从量化数据分析中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大湖治理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可量化的考核评价数据支撑模板。
三、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是开展基础性课题研究,深化巢湖蓝藻水华发生机理、区域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制约作用、引江济淮条件下多目标生态水位调控等重大课题研究。二是开展前瞻性科学试验。为深入研究和认识巢湖,建议结合蒋口联圩蓄洪区生态湿地建设,构建形如巢湖水面的野外观测试验基地,辅以必要的现场观测、水工模型、水质化验、科学研究等设施,就近利用江水、湖水、淮水等原水开展水动力、水环境、水生态、水循环观测试验研究,并在姥山岛设立生态观测站,为后引江济淮时代的巢湖综合治理与优化调度提供原创成果。三是加强巢湖研究院建设。要继续以巢湖研究院为科研平台和交流窗口,同时依托试验基地和生态观测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科研投入,联合国内各知名高校、知名科研机构和知名院士专家参与巢湖研究,形成一支长期稳定、水平一流的跨专业、跨学科的综合学科应用专家团队。积极推动与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务实合作。为全国乃至全球大湖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科技支撑典范。
四、建立完善的“智慧巢湖”综合信息管控体系
经多年努力,巢湖流域已初步建成安徽水利信息网、合肥生态环境平台、安徽省气象网等多行业、多要素的监测体系。要在继续完善行业网的同时,超前谋划和部署“智慧巢湖”系统建设。一是提升实时感知能力,增加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现代监测监控手段,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二是加强生物资源数据采集,开展湖区和流域生物资源调查,依托生态观测站开展湿地和河湖生物资源变化跟踪观测。三是完善“智慧巢湖”顶层设计,由数据资源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队伍完成“智慧巢湖”顶层设计,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期分步分类组织实施,探索全流域监测“四统一、两分开”模式,由专业部门负责提出和组织各类专业模型研制。为大湖治理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智慧”样板。
五、建立完善强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强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是确保工作落实的关键。一是要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巢湖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工作规则》,规范各级各部门的决策行为。重点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审查和大额资金使用审核程序,把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公众参与贯穿于工作决策全过程。二是要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出台《巢湖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督查工作规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工作调度、通报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跟踪督查制度,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媒体监督、社会和公众参与监督等手段,压实各级各部门抓工作落实的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巢湖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约谈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任务严重滞后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推动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巢湖流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办法》,对环保诚信企业予以激励,对环保不良企业予以惩戒,采取“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五是建立完善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机构。参照太湖流域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围绕巢湖治理保护任务,整合省巢管局和市环湖办等机构的职能,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流域管理机构,发挥其在流域管理中的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和综合执法中的统领协调作用。为大湖治理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抓工作落实的范例。
六、建立完善多元的投入保障机制
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是确保巢湖综合治理和绿色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一是整合财政资金、亚行、开行贷款和企业自筹以及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建立巢湖治理发展基金,尽快落实《安徽省绿色金融体系实施方案》,将绿色金融发展指标纳入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助推流域社会经济绿色转型。三是拓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区域环境治理、环境监测等领域,引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五是设立巢湖科研专项资金,为巢湖综合治理与绿色发展提供财政、金融资金保障范本。
合肥市水务局
单开进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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