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召开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相关精神,现将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大酒店3楼5号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本着合理补偿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参考全省行业现行运价调查情况,拟适当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拟定两套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9元(含1元燃料附加费)/2.5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6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
(二)取消等时费,试行低速行驶费和合乘费
1.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不变。即: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5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5分钟后,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5:00~7: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2.合乘费。为进一步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拟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三)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保持不变
1.空贴费。保持不变,即:行驶15公里(含)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行驶超过25公里后,车公里租价加收75%。
2.夜间补贴。保持不变,即:夜间(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3.其他相关规定。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四)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定价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政府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执行。
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五)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浮动时限及操作规程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3.浮动时限。本次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基准运价满1年方可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且每年度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不得超过1次。
4.操作规程。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年度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估周期相对于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条件时,当年不做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鉴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散落于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个人经营者等各方,特别是个人经营者承担的成本无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的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处根据合肥市运营管理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样本企业、汽车修理厂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数据以及出租车经营者抽样调查数据等,综合确定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平均营运成本。
(一)燃油出租汽车。单车运营定价总成本275401.00元,单位公里载客运营定价成本3.26元,单位载客车次运营定价成本26.40元。
(二)纯电动出租汽车。单车运营定价总成本212005.18元,单位公里载客运营定价成本3.22元,单位载客车次运营定价成本28.65元。
五、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23人)
1.消费者参加人(10人):高志伟(公司职员)、夏明伊(自由职业)、郑永刚(公司职员)、邵金金(教师)、许炎龙(个体经营业者)、张卉(公司职员)、张赛娥(自由职业)、彭建军(自由职业)、王魁(自由职业)、董平(退休人员)。
2.经营者参加人(3人):李安生(出租汽车公司)、李中东(出租汽车驾驶员)、谢长勇(出租汽车驾驶员)
3.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张正锋(市公交集团)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人):杨柳青(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卫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7人):沙剑(市人大代表)、汪国志(市政协委员)、付磊(市司法局)、陈立娅(市财政局)、周腾腾(市城乡建设局)、董伟(市交通运输局)、陈静(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听证人(3人)
王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吕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三)旁听人(3人)
吴娜(公司职员)、杨剑(公司职员)、卫道珍(退休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市民可登录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drc.hefei.gov.cn/)“互动交流-我要建议”板块,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3792887@qq.com。
特此公告。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2021-05-11
00:00:00:0(第2号)24807301关于召开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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