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安徽省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呈良好态势。目前,全省仅登记在册的烈士就有8.8万名,我省向符合条件的1375名烈士遗属按月发放定期抚恤金。
按月为1375名烈属发放抚恤金
据悉,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侵害烈士荣誉、烈属权益等行为,坚决捍卫英烈荣光。
自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以来,安徽省为新评定的12名烈士遗属,发放烈士褒扬金1267万元、发放一次性抚恤金近1000万元,向符合条件的1375名烈士遗属按月发放定期抚恤金,为近百名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安排工作。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一律免交学杂费,中考、高考实现降分录取。
在走访慰问烈属中,安徽省积极筹措烈士遗属纾困解难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0%的标准发放。上半年,走访慰问烈士遗属6700多人次,送去慰问款(物)247.5万元。为23位烈士寻找到了亲属,为其中的14位烈士举行了认亲、祭扫仪式。2名烈属代表受邀赴京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
为推进烈属服务走深入实,安徽省创新推出异地祭扫服务,在清明期间持续推出“四个一”代祭扫服务。今年以来,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接待实地祭扫500余万人次,服务群体祭扫1万余场,代祭扫3000余场次,擦拭烈士墓碑3万余座、敬献鲜花10万余束,接收“鲜花外卖”近2000束,为千余名烈属送去祭扫影像资料。
同时,安徽省广泛开展关爱帮扶烈属工作,组织优抚医院为烈士遗属免费体检、定期开展医疗巡诊,依托全省光荣院为有养老需求的烈士遗属提供集中供养和优惠优待服务。
4处纪念设施入选国家级名录
一座座烈士纪念设施,见证了一段段红色历史。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烈士纪念设施21673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130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13家、市级20家。
继《安徽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全省各市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建立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库,着力打造“一中心、两群、两带”江淮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新阵地。
同时,安徽省将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2020年,全省获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批及确认的建设项目达20个,总量居全国前列。
为更好地保护利用红色资源,安徽省将通过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融合、与资源开发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会同省文旅厅将全省164处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安徽省革命文物保护名录,进行维修保护和展陈提升;以安徽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大运河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融入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推荐申报的野寨抗日阵亡将士公墓、大别山烈士陵园、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新四军第四支队纪念馆等4处纪念设施和遗址,入选第三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名录。刘中一、哥利亚捷夫、方瑛、储蓄谋、刘一鸿等5名英烈,被列入第三批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
(记者
李想)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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