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强人说:我不需要男人送我任何东西,因为我都有。
着实令人钦佩。
可是,也有点冷硬了。因为,世界并非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我们都是活在灰色地带的人。
独立当然是必需的。但也不必太紧张。
自己赚钱与接受别人为你花一点钱,有时候并不冲突。
比如,我可以月薪几十万,也可以接受喜欢的人请我吃饭。
我可以自己买豪车,但如果我爱你,你为我买一条裙子,送一束花,我会开心很久很久。
钱是一种工具,看你用它来表达什么。如果用来购买爱,那当然不行。
如果用来表达爱,又在彼此的承受范围内——他能买得起,倘若分手,你能还得起——那么,未尝不可。
在两性之中,防御如果过于森严,你永远是你,我永远是我,一直严格遵守戒律,一板一眼地活下去,你会与爱绝缘,成为正确的僵尸,一直正确,一直孤独,少有情感的流动。
这也就是许多优秀女性一直单身的原因。
除了少有合适对象,没有时间去结交男友,她们“不给人机会”,也是其中一大原因。
关系是怎么建立的?
很简单,倘若彼此有好感,那么,我麻烦你一点,你回报我一点,我再送你点小礼物,你再回请我吃个饭,慢慢地,大家沟通越来越多,关系就越来越浓。
反之,如果一开始,就拒人于千里之外,“这个当然不行”,“那样当然不可”,有可能创造的关系,也被你掐死于萌芽状态中。
恋爱不是谈生意,不可能一二三四地全部按规则来做,按流程来走。
它需要一点旁逸斜出,需要一点出其不意,需要你放松。
张爱玲也算是独立女性的代表了,自己赚钱买胭脂,自己赚钱购华服。
但有一天,胡兰成意外地为她花了一点钱,买了一件袍子。
她穿上袍子,看了又看。欢喜得不行。
说,花自己男人的钱,真是快乐。
张爱玲要的当然不是钱,要的是受宠,是被在意、被珍惜、被爱。
当年徐志摩喜欢陆小曼,也送了不少礼物。
他在《爱眉小札》里说:“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只有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为你花钱,换取你些许快乐,就是我最好的方法。
当然,陆小曼的花销过于大了,不值得鼓励。
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花点钱,送个小礼物,让对方感受到附着在物质上的心意,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事。
我有一个远房兄长,喜欢上一个大学老师。
对方美丽聪慧,他一头栽进去,非她不爱,非她不娶。
我们曾给他出谋划策,该怎么样获得美人心。
他说:“她很独立的,不爱钱,也不接受别人的礼物。”
我们一听,顿时紧张起来了,这麻烦了,这么清刚决绝,可怎么走近她啊?甚至有人开始打退堂鼓,“要不算了,这么冷的姑娘,太难搞了!”
好在表兄一直坚持,对方也有好感,答应了约会,接受了他的第一份礼物:一块丝巾。
我们一听,松了一大口气。
表哥也感慨,说:“她收下的时候,我真的好想感谢全世界……”
因为他知道,她正在发出信息:我们试试吧。
一年之后,她成了我的表嫂。
假如你对一个人有意,那么,接受他为你花一点钱,这不是独立的终结,反而是爱的开始。
接受他一个小礼物,不代表你拜金,只代表你在默许:“YES,我愿意和你交往。”
当然,我得郑重申明:我不鼓励寄生,也不鼓励靠他人生活,更不鼓励爱情诈骗。
我鼓励的是,一对成年的男女,在拥有独立的生活与经济能力后,能放下内心的恐惧,欢迎某个人、某些情节光临你的生活,和你发生一些什么。
或许,奇迹就会这样诞生。
最后,情人节快到了,单身的同学们,可以开始行动了啊!
心理学家杜恩做过花钱与幸福的关系的调查,结果发现:将钱花在别人身上的人,比将钱花在自己身上的人更快乐。
即,我为父母、家人、爱人买礼物,其幸福感要比为自己购买礼物强烈得多,也要持久得多。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带全家人一起去旅行,住好酒店,看好风景,感受着他们的惊喜。那种满足,真的无以言表。
我深切地感受到:为家人花的每一分钱,花得真叫值。
他们从物质与环境中感到快乐。我呢,除了感受到物质与环境的快乐,还加上他们的快乐。
这样一来,就有几倍于平时的快乐,返回我自身。
这才是花钱的正确姿势啊!
我妈曾说:“不要花太多钱了,多存点儿。”
我说:“钱就是拿来花的,否则赚来干什么!我爱你,所以我就要为你花钱。”
是的,葛朗台没什么意思,铁公鸡也无趣至极,钱不用,就是数字;钱变成N份快乐,N份回忆,才是活的,才真正服务于我们,才不算辜负自己的努力。
爱一个人,只要力所能及,那就为ta花钱吧。这与包养无关,与炫富无关,与表达方式有关。毕竟,爱比钱更重要,储存幸福比增加户头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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