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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经济真家底“普”写亳州新篇章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亳州晚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亳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盘点”和“综合体检”,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摸清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新进展,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8年12月31日24时,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一的调查时点。目前,我市经济普查已顺利完成机构组建、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底册整理、单位清查等各项准备工作,即将进入入户登记的关键阶段和攻坚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过培训的全市4800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整装待发,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市94个街道(乡镇)、1341个社区(村)和近50万个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正式进行普查登记。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和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精神,全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普查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政府行为,也是一项面宽量大的系统性工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的工作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能,加强联络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合力。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一线指挥、全程参与、加强调度,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广泛争取群众支持。在经济规模变大、结构日趋复杂的当下,企业、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少数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不高,普查员上门调查取数的难度越来越大。对此,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两微一端”和户外广告、电子屏、宣传板等渠道,利用《经济普查告知书》等形式,向广大普查对象讲清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等有关法律规定,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赢得其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工作责任,全力保障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按时、如实地报送经济普查资料和数据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准确反映情况,做到不错报、不瞒报、不漏报。各级普查机构、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市普查工作方案要求,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一丝不苟、周密扎实地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要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各阶段、各环节,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引导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经济普查资料和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坚持依法普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依法普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根本。各级普查机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精神,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保障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保障企业真实独立地报送数据,坚决遏制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等问题,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普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论涉及到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经济普查工作依法开展、规范进行。

经济普查关乎亳州发展,更关乎每一位公民和法人的发展。亳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支持普查,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以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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