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税务机关提醒有人退税已到账,有人或被追究法律责任!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务必如实申报!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马鞍山日报
马鞍山日报3/enpproperty-->

税务机关提醒

有人退税已到账,有人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务必如实申报!

近期#个税年度汇算#登上热搜,大家怀着激动的心情纷纷下载APP算自己能不能退税。而这几天不少人晒出账单,纷纷表示退税到账啦!有人已经成功退税上千甚至上万,在依法真实、完整、准确申报的前提下,享受退税自然没问题,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人也打起了年度汇算退税的歪主意。税务机关提醒: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攻略”,不如实申报年度汇算数据,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还会对个人纳税信用产生影响!

错误情形一:

违法违规添(增)加扣除项目,包括“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公益捐赠、减免税额、已缴税额等

例:李某2019年工薪收入20万元,按规定可享受的扣除包括:“三险一金”2万元,赡养老人的专扣附加扣除2.4万元,已预缴税额7080元。

在进行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时,错误地把“三险一金”额外增加了1万元,无中生有地“喜添”一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娃,小算盘转了一下,应纳税额“变”成了:

(200000-60000-20000-24000-10000-12000)×10%-2520=4880,

看见了可退税额:7080-4880=2200元,想起来自家天花板还漏水,最后一不做二不休地按自然灾害再填“享受”减免税额4880元。于是已预缴的税款7080元全部变成了可退税款,“美滋滋”地静等退税。

税务机关提醒

如需新增“三险一金”或其他相关扣除数据,请务必先通过扣缴单位或者凭相关票据,确定此前是否已足额扣除,恶意擅自增加扣除项目将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涉税事项,弄虚作假的,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错误情形二:

漏填收入数据,包括一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

例:张某2019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48万元,提供设计服务获得劳动报酬收入3万元,没有其它扣除项目。预扣预缴环节,均按规定足额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在年度汇算时,因没有查询并手动导入劳务报酬所得,少申报了3万元劳务报酬收入。

税务机关提醒

如果您在2019年度有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的,需通过查询并手工导入等方式申报相关收入。具体方法如下:

在手机APP标准申报模式下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点击打开劳务报酬或稿酬明细收入页面,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或填写相关收入后进行申报。

错误情形三:

错误删减收入数据,包括异议申诉、删除收入

例:王某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时,对5月实际取得的20000元工资收入发起异议申诉,另外又删除了3月份取得的30000元工资收入,合计少申报收入50000元。

税务机关提醒

异议申诉及收入删除功能使用需要慎重。如果收入来源于从未任职的公司,及时发起异议申诉;如果收入来源于已离职的公司,或者现任职的公司多报收入,请先与单位联系,确认相关收入情况,单位错误申报的可要求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的,对于已离职的公司可发起异议申诉,对于现任职的公司可删减收入,并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如果进行虚假申诉或删除导致少缴税款,将会影响其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0-05-29

00:00:00:04106901税务机关提醒

有人退税已到账,有人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务必如实申报!/enpproperty-->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