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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项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芜湖日报
我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前全市13.35万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3年底的2748元增长到2019年底的10970元,平均每年增长1370元,年均增速26%,是普通农村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12.94%的2倍。同时全市727户脱贫监测户、1704户边缘户致贫返贫风险已全面消除,全市无一人因疫因灾等返贫致贫,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决定性成就。我市防范返贫工作获得全国“2020民生示范工程”。

一、建立持续增收四项机制

一是筑牢产业基础。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490家带贫主体共带动1.57万户贫困户增收,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覆盖率达85%。成立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累计指导2077次,对自种自养贫困户累计培训4.06万人次。二是强化稳岗就业。全市累计建设扶贫车间15个,招募扶贫基地90个,组织开展技能培训111场,多渠道帮助贫困户就业,累计开发托底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3679个,2020年务工就业贫困劳动力总数占2019年底110.47%。三是发挥金融活力。简化业务流程手续,加快审批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采取多种方式“先办后补”。及时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坚持“应贷尽贷”和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扶贫小额信贷累计贷款8.91亿元,惠及贫困户3.48万户。四是消费促进增收。大力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开设消费扶贫专区44个,专馆20个,铺设专柜610台,展销扶贫特色产品267款。帮助扶贫产品生产主体与我市大型商超对接,销售各类扶贫农副产品4亿余元。

二、健全防止返贫四项机制

一是坚持公平导向,实行“黑白名单”机制。制定《芜湖市防范返贫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明确入户核查标准,创新设定“负面清单”(即黑名单)和“白名单”,对家中或子女有商品房、房屋装修豪华、购买高档轿车等行为纳入“负面清单”不予保障。对家中收入高于监测线但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家庭确无力负担的情况纳入“白名单”,确保防范返贫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户。二是坚持精准导向,实行“动态监测”机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芜湖市防范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发挥各级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的“探头”作用,每个月将入户掌握的发生致贫、返贫风险的户逐级上报、分级解决,确保筑牢防返贫无遗漏。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政策调整”机制。在防范返贫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基层反映及调研发现的防范返贫政策起付线较高、保障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机制,将起付线由之前的2万元、1万元分别降低至1万元、5000元,保障比例由之前的30%、50%、60%提高至60%、70%、80%,进一步提升了防范返贫政策的保障效果。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实行“快速处置”机制。防范返贫政策实施以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6月14日,无为市昆山镇有8户群众(其中4户贫困户)因风灾导致房屋受损、人员受伤,我市立即启动因灾防贫核查工作,第三方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信息登记、核灾定损工作,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今年年初的新冠疫情和7月份的特大洪灾期间,市级防范返贫机制快速响应,市扶贫办和第三方保险公司均第一时间开展防返贫救助,各县(市、区)共发放防贫帮困资金728户600.65万元。

三、强化全面保障四项机制

一是强化“双基”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全市贫困地区1217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扶贫项目以及1957处水利扶贫工程均已全面完工。农村配电网累计投资20亿元,全市贫困村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93%,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98%。71个贫困村均建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全面消除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累计121人,124所村卫生室改造维修全部完工。二是强化资金项目投入。每年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5.25亿元。累计实施扶贫项目5139个,平均每村12.26个,已全部完工。全市贫困村到村产业扶贫项目实现全覆盖,其中16个达到“一村一品”标准。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由2014年的7.39万元增长到2019年底的29.8万元,增长4.03倍。其中,1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年。三是广泛凝聚社会合力。每年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认捐认领”活动,扎实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在芜湖市慈善总会账户单设“精准扶贫捐赠科目”接受社会捐赠,并定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各级捐款捐物达4千余万元,惠及贫困户1.8万余户。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在现有“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基础上,融合“双联系”工作模式,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市级单位“N+1”帮扶模式。依托现有市、县扶贫办、镇扶贫工作站以及村扶贫专干等工作力量,整合部分减贫救助职能和人员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作者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靳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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