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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医保两周年书写奋进新答卷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芜湖日报
2021年3月26日,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两周年。两年来,我们肩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健康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完成了机构改革,奋力推动事业起步开局;两年来,我们奉行“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斗理念,以新机构新担当,展现新风貌新作为;两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上谋突破,在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上开新局。获批国家、省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按病种付费省级试点,医保智能监控省级试点,全省“日间病床”以及医疗救助省级试点等,为“健康芜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科学谋划,固本强基,医保管理新体制全面建立

2019年3月26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职责整合基础上,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相继成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行政体制正式形成。成立以来,我们着力加强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市、县、乡、村四级医保服务网络,有效缓解了医保制度分割和缺失问题,推动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了芜湖市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吸纳人社、卫健委等12个单位为成员,成员单位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医保共治格局。

围绕民生,健全机制,待遇保障水平公平适度

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内在要求。成立以来,我们围绕民生,健全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同城同待遇,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为1.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起步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实现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数目统一,改革门诊慢性病管理模式,审核关口前移至医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并轨实施。将罕见病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人工植入材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原先纳入医保支付的12项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为“完全支付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在全省率先落实城乡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保障机制,将“两病”服务下放到一体化村卫生室,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2月底,“两病”新政已惠及9.44万人,就诊人次34.31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011.85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50%以上。

新冠疫情期间,我们严格落实“两确保”和“五个办”措施,顺利完成确诊患者医保费用的结算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医学隔离留观人员医疗费用参照确诊、疑似患者执行政策,获国家医保局关注。在全省较早地开展了对购买治疗与发热相关药物的人员的登记工作,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承担全市口罩发放工作,共计发放1552.6万只。积极筹措各类防疫物资15万只(件),有效缓解防疫初期物资紧缺状况。实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缓缴、减征政策,惠及900多家单位,为企业减负280余万元。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两度下调,由220元降至50元(不含检测试剂),切实减轻了群众和医保基金负担,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的有序进行。

不忘初心,践行使命,医保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任务和开局“硬仗”,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建立完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通过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等,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综合防贫、减贫功能,坚决做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

严格执行“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确保脱贫攻坚圆满完成。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式管理。出台《芜湖市医疗救助暂行规定》,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走访无为市、南陵县两地21个镇33个村70户,基层医疗机构31家。开展贫困人口“先诊疗

后付费”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稳慎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待遇。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全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2019年以来,我市贫困人口享受“351”累计兜底2.58万人次,支付金额1462.37万元,享受“180”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待遇41.44万人次,支付金额2067.29万元,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全面减轻。

积极探索,守正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

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

出台《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病种分值由原有的2228条扩展到4491种,基本覆盖日常收治的所有常见病种,推动一、二类手术“同病同价同保障”,调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促进三医联动和分级诊疗,让医院和医保相向而行,医、患、保三方共赢。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医保结算,南陵县、繁昌区获批省试点,共确定8个中医适宜技术为主收治病种和6个西医适宜技术为主收治病种,为参保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开辟了就近就医渠道,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确保参保患者就近就医及日常生活两不误。

降价惠民,落地有声,医药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112种集采药品落地见效,平均降幅超50%。推进“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落地,30种抗癌药平均降幅约51.5%。推动省谈第一批、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落地,截至2021年2月底,已节约资金1669万元。落实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中选支架均价从1.3万元降至700元左右,预计冠脉支架集采落地后一年可节省医疗费用110余万元,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开展急抢救药保供稳价。2019年,针对急抢救药价格持续上涨、“挤牙膏”式供应等这一“全国性”难题,我们选取30种急抢救药,率先实行集中带量采购,总体降幅约27%,获得国家医保局点名肯定并推广,2021年,最新一轮急抢救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地,较上一轮中标结果再降1.29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节约资金331万元。率先在全省开展短缺药带量采购工作。2020年,44种短缺药总体降幅约为20.7%,单品种最高降幅61%,年节约资金约170万元。探索开展血透类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让医药供给侧改革红利惠及更多患者。

重拳出击,守护安全,基金监管更加严密有力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出台《芜湖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台”,形成基金年度审计和季度分析研判机制,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发布医疗保障发展公报,开展2016年-2019年医保基金全覆盖审计,建成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覆盖全市所有“两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实现线上线下立体式监管。自2019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540家次,追回医保基金1.72亿元,完成行政处罚案件4起,暂停医疗服务协议16家,解除医疗服务协议18家,约谈整改307家,移送公安机关2起,处理医保医师4人。在去年12月开展的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中,聚焦整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两个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58家次,暂停医保结算4家。今年2月初,开展了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大走访、大调研,进一步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笼子,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医保公共服务便民利民

医保公共管理服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两年里,我们不断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医保治理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将门诊慢性病申报的审核关口前移至医院,取消医保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当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环节,取消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只能选择3家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的限制。简化异地安置就医办理、转外就医、生育保险等经办环节,实现“不见面”服务。持续深化行风建设,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经办服务规程,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积极融入长三角医保结算一体化,在全省率先与上海实行门诊费用双向持卡结算,顺利实现长三角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扩大联网结算范围,全市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数量达83家。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是省内首批成功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城市之一,截至2021年3月1日,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175万人,激活率46%,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结算174.87万笔,173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扫码结算功能,医保结算逐步由“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党建引领,凝心聚力,事业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8+2”专项整治,紧扣民生实事,梳理问题15个,抓好落实见效。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68条,出台改革措施10项,制定完善制度25项,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打造“守医保初心、促民生福祉”为品牌的模范机关,市医保局组建第一年就获批为全市文明创建环境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市医保中心获市“三八”红旗集体,三名同志分获安徽省抗疫先进个人、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和芜湖市三大攻坚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深化党群共建,发挥人大、政协“两员”和业务骨干作用,两次开展行风建设督查,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南陵县率先在全省设立镇医保所,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开展医保业务“学习提升月”活动,全系统共开展培训15场次,培训基层医保工作人员1500人次,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忠于职守的医疗保障高素质人才队伍。

初心如磐践使命,勇立潮头向未来。站在新起点上,芜湖市医保局将牢记初心使命,继续艰苦奋斗,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不用扬鞭自奋蹄,切实扛起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开局起步的时代责任,在新时代创造芜湖医保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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