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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的伟大宣示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铜陵日报
□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断,提供了新的思想遵循。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绘就的主题重大、事关根本的极具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献,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一、明确了一个定位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命题,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四中全会充分肯定了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我们党成功应对和办成了一系列喜事大事要事难事。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定位,四中全会公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二、彰显了三个本质特点

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们党治国理政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三、强调了十三个方面显著优势

四中全会公报首次系统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主要表现为“13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四、突出了一个总要求

四中全会突出了一个总要求,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五、提出了一个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六、作出了十三个方面制度安排

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同时强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梁八柱中,党居于顶梁柱位置,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它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的制度。四中全会还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四中全会公报指出的13个“坚持和完善”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针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四中全会公报还强调了三点要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四中全会《决定》是一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极具现实指导意义的行动指南。

(作者单位:中共铜陵市委党校)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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