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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02月17日 10阅读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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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办理的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市科学技术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黄山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区)指挥部及办公室等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制度实施以来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8月21日,市审计局局长徐东海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黄山市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一、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税等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多重不利因素,强力推进增收节支,确保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的顺利执行。

但从审计的情况来看,市级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以及非税收入增长合理性回归等情况的出现,市级财政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入“税比”下降。

(三)市级财政收入存在较多的一次性收入,随着经济增长放缓,消化的压力愈来愈大。

(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一是自2012年起,地方政府债券进入本金偿还期,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进入还贷高峰期;二是国家和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指标要求,给财政支出带来很大压力;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等,还需新增大量资金;四是建设美好乡村、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也需要大量财政性资金的投入。

2012年度,市级公共财政收支情况:市本级财政收入261,708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其中,地方收入189,003万元,上划中央收入62,667万元,出口货物退增值税10,038万元。

市本级财政支出357,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66,875万元的97.3%。

当年市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189,0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139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7,200万元,上年结余4,655万元,收入总计373,997万元;本年支出357,0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9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8万元,支出总计364,152万元;年终结余9,845万元。

2012年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77,666万元,完成预算204,984的37.89%;支出为64,455万元,完成预算106,591的60.47%。

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77,6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73万元,上年结余36,598万元,本年支出64,455万元,年终结余42,136万元。

二、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各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12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专题报告。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加强对部门和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三是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四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六是推进基金预算等编制。

2.收入征管方面:已将2011年结转的“两税”等收入缴库。

3.支出管理方面:一是挤出财力优先保障教育、科技的稳定增长。二是将教育费附加结余统筹用于市级学校的整体布局方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四是督促部门和单位加快对重大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评审和支付进度。

4.市地税局对以前年度的缓缴税款加大清理追缴力度,已基本清理入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完善资金管理等文件和措施,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1.根据市财政提供的年初预算表,其未细化支出部分在当年预算执行中仍有部分项目未落实到项目或单位。

2.追加预算不规范:2012年底,市财政存在以办公经费补助名义安排市直有关单位经费的情况。

3.未能统筹安排预算指标

(1)2012年末,市财政局国库科专项资金——国库存款利息结存1,121.84万元。

(2)12月底,其预算暂存款中,累计未拨付的以前年度预列资金总额为10,676.15万元。

(二)预算收入与支出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1.财政收入管理不规范

(1)市财政在当年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部分非税收入认定不科学,部分收入未与缴款单位核对完整等情况。

(2)当年6月,市财政局入库建安劳保费3,500万元,后于年底办理退库;当年,市城投公司缴预算4,000万元,年终退库3,900万元。

(3)市地税局当年10—12月份蔬菜基金因年终结算等事务未及时转入市财政局,于2013年5月缴库。

2.市本级当年教育支出中,教育达标投入新增经费、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未完成年初预算支出任务。

3.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部分项目存在以拨作支

4.当年,市本级教育费附加收入中28万元未安排支出,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5.预算收支核算不准确

(1)当年,市财政将原预算外资金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89.92万元缴入国库,但未按照资金具体项目规范入库。

(2)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其他支出”部分项目,涉及到部分一次性拨款单位和非正常预算单位,市财政未严格按照拨款单位性质确定其功能科目。

(三)国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1.暂存款、暂付款长期挂账

(1)2012年初,市财政预算暂付款余额为25,747.84万元,年末余额为46,153.31万元。主要是当年暂付市城投公司2亿元。

(2)2012年初,市财政预算暂存款——预列资金余额为13,815.65万元,年末余额为19,208.84万元。

(四)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2012年末,市非税管理局待结算收入——待处理款项年末余额中含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非税收入。

另其“应缴国库收入”年末余额为755.18万元,“应缴财政专户收入”年末余额为12.63万元。

2013年,上述款项已缴国库或专户。

(五)国库科统管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资金管理应加强

2012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财政注入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500万元;拨出3亿元冲抵市城投公司和高铁新区两公司原借款,转为市政府对其增加注册资本金;安排4亿元转入市财政局企业科专户设立创业投资资金管理中心。

市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当履行出资人职能,加强管理,并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等工作。

2.司法救助资金补充机制不完善

2008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从见义勇为基金中划转100万元设立司法救助资金专户,2012年市政法委申请拨付救助资金30万元,专项资金仅存20.8万元并全部拨出。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办法,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和补充制度,为司法救助制度持续、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部分收入未缴国库

2012年,市财政收回上年拨付的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利息33.91万元属非税收入,未根据规定及时缴入市级非税专户。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2012年末国库科统管账户暂存款32,089.81万元,当年净增29,717.46万元,后于2013年元月归还国库资金借款2.6亿元。

年末暂付款余额为1,173.88万元,其中当年暂付高铁新区1,000万元。

5.部分专项资金余额逐年增大,部分项目资金存在沉淀

2012年末,农业科专项资金中共留存专项21个、余额为2,597.87万元。其中当年未动用专项9个、余额366.46万元,分别占当年留存项目和金额的42%和14%。

(六)市地税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2012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收入调库的函》,为支持汤口镇做大收入规模,将黄山风景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市级税收调库给黄山区。

根据税收调度计划及相关要求,市地税局对部分应征税收予以缓征并实行报备管理,但实际征收入库时未征收滞纳金。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一)市物价局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不到位。罚没收入、价格鉴定、认证收费等实际征收数占计划数的31.12%。

当年从“零余额账户”共提出现金78.74万元(含价格中心)存入“专用存款账户”。

其办公楼建于1997年,截至审计日未办产权证。

(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在“三公经费”核算和管理上:一是将部分业务招待费纳入会议费核算,二是车辆购置及部分运行费用在下属企业中列支。

2012年,将市城投公司拨入的新安江延伸段保洁托管费余款11.33万元转入局机关经费进行使用。

二级机构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市环卫处当年预算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结构变动较大。

市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处理场)业务招待费支出超标。原施工单位赠送的车辆,多年来未入固定资产账。

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由于环卫维修基地选址变更,项目未能如期建成,国债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

(三)市科学技术局

存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机关工作经费的现象。

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且未记固定资产账。

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当年在二级机构列支局机关调研考察费用7.4万元。

二级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票据审核不严谨,存在发票重复报销、用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报销等问题。

(四)黄山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区)指挥部及办公室

高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与市铁投公司均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收支划分不清。

招待费数额较大,主要包括招商、融资及指挥部会议发生的招待费。

因部分土地未报批以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费用减免问题未解决等原因,市铁投公司部分项目开工时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四证”不全。

五、全市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资金审计情况

新安江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共99个,总投资为485,947万元,补偿资金66,078万元,完成投资204,803万元。

从审计的情况来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力地保障了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审计发现存在以下一些情况和问题:

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部分项目无法及时报账。部分区县项目资金结余数额较大。

部分补偿资金项目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报送竣工决算审计。

部分项目建设资料不完整或过于简单,部分项目报账票据不规范。

部分项目资金与总投资尚存较大差距,地方配套压力大,导致项目推进工作整体不够快。

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没有及时办理移交。

个别项目资金采用拨付制,未实现县级报账制。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资料收集不完整、归类不科学、入档不及时等问题。

六、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市财税部门要根据财政总收入的目标任务,深化税源分析调查,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今年收入任务。

(二)市财政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统筹兼顾。

(三)市财政要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归并整理长期结转的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四)市财政要通过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四大预算体系。不断加强国有资本运营情况的监管,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

要强化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控制,不断规范市级融资平台的管理。

(五)市直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核算和管理,厉行节约,并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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