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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拟出实施意见初稿,鼓励发展“地摊经济”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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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

日前,一汪姓网友通过“我要说”平台咨询,我市何时开启“马路经济”?如果开启,政府有哪些配套措施?可能带来哪些隐患?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是否有影响?是不是因为“创城”,我市不敢把步子迈大?

记者调查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李克强总理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提到,西部有个城市,按照当地的规范,设置了3.6万个流动商贩的摊位,结果一夜之间有10万人就业。总理的亲自点赞,一下子激活了“地摊经济”“马路经济”。

最近一个时期,为减轻疫情对低收入群体和普通百姓就业、生计方面的不利影响,一些地方尝试为“地摊经济”“马路经济”松绑,在保障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前提下,允许在一定区域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和夜市,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

进入门槛低,投入成本不高,“地摊经济”“马路经济”受到我市一些创业就业群体的欢迎。微信朋友圈里,“摆摊”“地摊”一时间成为热词,有人到处发布信息联系摆地摊的货源,有人背着大大小小的货物开始在公园、路边等地练摊,颇有“全民摆摊”之势。

目前,黟县开放部分路段、场地安置农户和商贩,发展路边和地摊经济;黄山区按照“统一规划定点、统一设施标准、统一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城区设置了13处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助农自产自销,打造瓜果夏季销售的“绿色通道”。

针对汪姓网友提出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有明确要求。但是,近期国家已经明确,地摊不纳入市容考核标准。应该说,我市发展“地摊经济”“马路经济”,不存在“创城”“创卫”方面的顾虑。

不过,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地摊不纳入市容考核标准,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还是需要规范管理,明确可以摆地摊的地段、时间段。”目前,相关区县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力争通过发展“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吸纳更多低收入群体和普通百姓就业。

“建议加强临时摆摊点的摊位管理。”徽州区吴先生说,他原在外地开小店,受疫情影响,春节返乡后至今未外出,“现在我已经在岩寺一家厂里上班了。”为了更好地养活一家人,他准备在当地租个摊位卖早点,但发现摊位难求。

“岩寺三村转盘那里的早餐点,摊位资源有限。但是,有的家庭父母一个摊位、子女一个摊位,要是家里有事,摊位就闲置着,别人想用却不能用,非常可惜。”吴先生建议,开放“马路经济”“地摊经济”,要把有限的摊位资源管理好、利用好。“有些人真的很需要这种摊位。”对此,徽州区城管执法局表示,现每户餐车摊位摊主在三村转盘早餐点成立之前已摆设摊位。该局统一管理时,按公平公正原则每户摊位摊主到场抽签取得餐车位置,不存在一户两个摊位现象。目前未到的餐车摊主因家中有事,已经在城管局写请假条登记备案。

我来办

如何推动我市地摊经济有序发展?6月12日,记者联系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已拟出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是“一个指导性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在合适区域、较大的空场地设置便民市场;设定街道、街区,允许蔬果自产自销等流动经营,重现市井烟火;允许商户出店经营;允许商超和大型企业在户外开展大型促销活动;以及柔性执法、环境保洁卫生方面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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