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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心头重千钧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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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黎小强

6月1日,屯溪区人民法院,庄严的国徽高悬,五星红旗迎风招展。诉讼服务中心宽敞洁净,自助终端、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储物柜、老花镜、医药箱等一应俱全,显示屏滚动播报窗口办理提示。两案件当事人正在电脑上修改申请材料,身着制服的导诉员殷晓芸,在一旁细心指导、微笑服务。“在这里办事方便,人也热情。”一案件当事人由衷而言。

场景温馨,彰显为民办实事的真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创新开展智慧法院应用“百日练兵”、“零投诉、零信访”创建活动两项“自选动作”;梳理爱民实践公开承诺清单,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调整人民法庭案件管辖范围,调研“办证难”,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深入开展“五个一”爱民实践活动,走访农村、社区、学校、企业32次,参加法律宣传活动14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10余份,举办法治讲座5场,参加党员志愿者学雷锋送温暖活动6人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4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5条,解决实际问题67个。为此,记者走进该院,感知为民办实事的缕缕春风。

诉讼服务再优化

立案环节是法院的“前沿阵地”,如何擦亮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情?该院在软硬件建设上持续发力,成效凸显。

镜头回放:3月30日,一诉讼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操作电脑,修改起诉书,随后提交立案窗口,仅用时10分钟;自3月31日起开设“老年人诉讼服务窗口”,帮老年人跨越运用智能技术存在的“数字鸿沟”;在原有指定银行缴纳现金基础上,自4月7日起开通虚拟子账号,当事人可据此前往任何一家银行缴纳诉讼费;在导诉台增设“诉讼材料收转窗口”,对群众交来的案件材料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业务部门派员签收,因故不能及时转交,则由导诉员收取后出具收据,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12368派单、短信等方式通知案件承办人移交材料,一事一办;5月14日,立案庭和家事审判团队法官高效调解两起家事案件,从收到起诉材料到成功化解仅用时一天。其一为赡养费纠纷,原告李某在丈夫去世后拟和女儿去外地生活,要求继子支付赡养费,临走前急于解决。另一起为变更抚养权纠纷,涉及一对离异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判给父亲,父亲不幸发生车祸,母亲欲带小孩去外地抚养。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被告互相体谅,达成一致意见。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汪琼介绍,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法院5月初调整经开区法庭案件管辖,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延误群众立案。1月1日至5月13日,全院收案4052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4.52%;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制定出台《屯溪区法院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办法》《诉讼服务中心导诉指引制度》,在大屏幕播放《安徽法院立案材料公示清单》和诉讼流程图,为诉讼群众提供预约、上门、延时、一窗办理等服务,新增老年人、军人绿色窗口,开通虚拟子账号。在专业审判上,出台《民商事案件类案分流规则》,结合速裁工作分流化解纠纷及多元解纷现实需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立案庭设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组成的速裁快审及诉前调解团队,将物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等常见案件按案由划分至每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身上,

以人尽其才。在多元解纷上,巩固“物业纠纷联动调处”“律师调解工作室”“道交一体化”“金融调解”等平台。在诉前送达上,出台《诉前调解实施细则(试行)》,缩短诉讼周期。

案件执行不松懈

3月17日上午,一位事主将一面写有“服务热情,温暖人心”的锦旗送至该院,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2017年,申请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就婚内抚养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该院审查后裁定朱某每月支付高某生活费2500元,但高某一直未履行。为此,高某亲戚到法院代办申请执行手续。得知高某因病在上海住院,执行法官吴庆记在心里,迅速办理立案手续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高某,了解案件财产线索,并反复劝慰其保重身体。通过财产查控,该院陆续为高某执行到位抚养费14000余元。她从上海回来后,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5月8日,因受失信惩戒,日常生活被限,该院一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执行款3万余元。被执行人胡某与申请执行人吴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判胡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1453.7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奔赴胡某所在村居摸排线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只得暂时终结执行。4月份,该院执行局进一步排查终本案件,发现吴某无固定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便迅速恢复执行,将胡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着手调查其名下财产。迫于压力,胡某连忙凑齐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账户。5月11日,吴某出具执行款收条,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无情,亦有情。为切实保障民生,该院不遗余力,一件件执行案件凸显挚爱。执行局负责人吴洁宇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他们探索双赢策略,完善可挽救企业识别机制,对暂时出现困难的被执行人,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或更换担保物,采取分期履行、放宽履行时间等灵活方式,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促进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复苏;“刚柔并济”慎重处理涉企案件,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截至5月25日已为42家民营企业执行到位1539万余元。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依法加强信用信息修复,对确有诚意改正错误的被执行人准许信用修复,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全面修复信用信息;强力开展房屋腾退执行攻坚,对有能力履行迁出义务的采取“以拘促腾”,彰显司法严肃性和执行强制性,探索适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节省执行成本。对确有困难的,通过预留租金、申请廉租房等方式鼓励主动迁出;加强执行异议审查,引导当事人通过异议程序救济,注重执行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纠正一批执行行为,如解除银行账户冻结方便被执行人看病就医,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等;对涉民生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款项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制度,保障涉民生案件畅通无阻。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

法官工作室升级

4月9日下午,该院法官工作室法官来到黄口社区,巡回审理一起涉及“办证难”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促进纠纷就地解决的同时,也为旁听的50余名群众上了一堂生动法治宣传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4月22日,新潭镇法官工作室联合当地基层组织,成功化解一小区新旧物业交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次性避免153起案件诉累。交接中,部分业主物业费未结清,预收物业费未交付,导致新旧两家物业管理企业、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矛盾频发。法官在审理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时了解到相关情况,遂主动出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物管办和社区协助下,召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到法官工作室,协同人民调解员释法明理,明确各方责任,引导心平气和协商解决问题,最终三方化干戈为玉帛。

一次次主动作为,一次次创新实践,该院“党建+法官工作室”特色品牌升级版愈发靓丽。据悉,2020年初,为将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关口不断向源头推移,该院将“党建+”模式与诉源治理相结合,采取“领导包点、法官包片”方式,在全区镇街设立9个党员法官工作室,确定5名包片领导,配备21名驻点党员法官,主动下沉司法资源,延伸司法服务链条,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协助基层解纷、服务群众等方面作用显现,获评2020年度区直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三等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将全力打造“党建+法官工作室”特色品牌升级版列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致力为群众提供更近距离、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为此,该院制定并实施《法官工作室工作制度》,要求各法官工作室每月确定一个固定工作日,安排驻点法官到岗,帮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可就近选择“家门口”的任意一个法官工作室,面对面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也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随时向驻点法官咨询法律问题;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合力推动基层“无讼”品牌创建;瞄准群众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官工作室一项常态化工作,以群众需求为“风向标”,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今年3月份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次。

群众冷暖记心上,为民服务无尽时。“下一步,我们结合‘五个一’实践活动,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日常工作中,形成服务群众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建华说。

“百日练兵”增“智慧”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效率,3月份以来,该院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部署智慧法院“百日练兵”活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通过建立周通报制度、集中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实际操作平台能力,借助科技力量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保全、调解、送达等难题,方便当事人在线立案、在线解决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截至5月底,该院在线提交司法确认占比、邮政集约送达率达100%,移动微法院立案率90.96%,在线办理保全率95.29%,以上指标均实现大幅上升,庭审直播率稳步上升。

“百日练兵”成效如何?诸多案件可资佐证。3月23日上午,该院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方式,用时不到两小时即成功化解两起运输合同纠纷。2018年,王某为被告李某、汪某运输土方。事后,两被告分别出具欠条,确认尚欠王某运输费共计66300元,但时隔两年多未付分文,王某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简单、数额较小,便及时组织诉前调解,得知李某不方便来法院参与调解,即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实施。调解中,法官耐心说理,两被告承诺分期支付运输费,双方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签订调解协议。近日,该院又通过在线调解平台,顺利调解一起跨省保险合同纠纷案。2019年8月,原告吴某通过网络与深圳某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次年4月,吴某被确诊为重大疾病,申请理赔,而保险公司以吴某患病时间在合同90天等待期内为由拒赔,吴某诉至法院。因保险公司远在深圳,且吴某病情严重急需医疗费用,该院诉前调解团队收案后迅即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以案涉保险合同为依据,积极沟通,随后在双方自愿基础上在线组织远程音视频调解,达成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9000余元的一致意见,并通过平台生成调解协议,推送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此次调解仅持续约15分钟,既快速有效为吴某解决实际困难,也最大限度节约双方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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