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日报社严正声明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黄山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黄山日报或黄山在线”,违者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屯溪 董建
缠足也叫裹脚。我亲见旧时女性的缠足小脚,是邻居家的老太。我总角时,老太已七十多了,犹整日忙碌于灶台间。三餐之余,或浆洗缝补,或挑粪浇园。其子至孝,尝于晴日,替母解裹脚布亲为涤足,修剪指甲,侍奉殷勤,至今仍历历在目。我初见小脚,不免称异,其后则熟视无睹了。
鲍幼文先生《凤山集》之《语言杂记三十二则》记:“刘龙洲(过)《沁园春》咏美人足,知当时已缠足矣。又有句云:‘笑教人款捻,微褪些跟。’按歙语履小而踵突起曰‘踵跟’,盖古语也。”刘过是南宋文学家。字改之,号龙洲道人。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人。有《龙洲集》、《龙洲词》。有学者认为缠足兴起于北宋,根据是苏东坡《菩萨蛮》词:“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南宋时,妇女缠足已较多见,但尚未普及,而且缠足者主要是上层社会女性。《凤山集》之《其他杂记十八则》又记:“言女子缠足所自始者,多异其词。或引《南史》‘东昏侯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莲花也。’此特‘金莲’二字之始,未尝言及缠足。钱载《十国词笺》云:‘南唐后主宫人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以帛缠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莲池中。由是人皆效之,为中国缠足之始’……钱载言之较详,当可信。”又一则:“‘金莲’二字始见《南史》,李义山《齐宫词》亦有‘金莲无复印中庭’之句,然非缠足之证。”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始于隋、始于唐、始于五代说,莫衷一是。有资料说宋代缠足与后世所谓三寸金莲不同,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并称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发现。从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我因参加“百乐雅集——韩天衡师生第八届书画印展”,于2012年10月25日专程赴福州,并抽空参观了福州博物馆。在该馆参观,却意外地证实了北宋时期女子就有缠足的习俗了。1986年8月,在福州北郊茶园村发掘了一座男女合葬宋墓,墓造于南宋端平二年(1235),墓中出土了许多殉葬品,有服饰、银器、梳子、漆器等日常用品,还有墨书帛幡。此墓最引人注目的是墓中男女古尸保存得出人意料的好,据报道,开棺时男女古尸全身关节灵活,服饰色泽鲜艳。女尸出棺后,头发依然乌黑,发髻式样无损。我注意观看女士的脚,可以清楚地知道是裹了小脚的,即除了大拇指,其他四个脚趾全向脚心弯曲并紧贴,与我看到的邻居老太小脚几乎完全一样。关于北郊茶园村宋墓男墓主的身份,相关研究人员根据帛幡文字,认定墓主生前是位高级将领,女墓主是男墓主的妻子,这和上面所说宋代缠足者主要为上层社会女性是吻合的。
前人说“处处留心皆学问”,有人留心于缠足事,就有了专著。清代方绚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他在其《香莲五观》中,把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分类,即“香莲十八名”,品名有“并蒂莲”、“朝日莲”、“分香莲”、“同心莲”等,对半路出家之莲谓之“西番莲”,倒也是一个妙人。
清人入主中原初,对男子有“剃发令”,对女子则下令禁止缠足。发是剃了,但缠足之习难以禁止,被人称作“男降女不降”。缠足不仅没被废止,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头,社会各阶层女子,不论贫富贵贱,纷纷缠起足来。最不可思议的事是后来连旗人也缠起足来。直到民国间,西风东渐,新思潮涌入,许多陋习被废除,缠足也是其中之一。
1986年,冯骥才先生出版了一本小说《怪事奇谈》,收有《神鞭》和《三寸金莲》,这《三寸金莲》虽然是小说,但其中涉及的小脚事,至少是可以当做“民国缠足史”来读的。因为冯骥才先生为写这部小说,曾“研究了上百种‘莲学’专著”。冯骥才先生在“书前闲话”说:“打李后主到宣统爷,女人裹脚兴了一千年,中间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小脚不一直裹?”看来在裹足的起始,他是相信钱载的意见的。
在中国戏曲的舞台上,竟然还有一个缠足的副产品“跷功”,即为了塑造小脚女人形象,在演员脚上绑上木质的小脚,演员带了这个“小脚”,还要完成唱念做打的表演,难度可想而知。缠足要造成足骨变成畸形,被斥为陋习而禁止,而“跷功”要在演员很小时就要开始训练,并且要经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故在新中国成立后,“跷功”也被废除了。旧舞台上的女性多由男性扮演,故有“跷功”的演员基本是些男旦,京剧舞台上最著名者为荀慧生和筱翠花(于连泉)。据相关报道,“跷功”在沉寂了几十年后,在2000年后被武汉京剧团的演员重新挖掘出来并上演,演出的剧目《三寸金莲》就是根据冯骥才的同名小说《三寸金莲》的改编本。看来,“跷功”是有可能被作为“非遗”项目被保护和传承下去,而作为“跷功”真正的源头,“缠足”是不会有翻身之日了。
谈缠足,要提到我的大姨。我的大姨逝于前几年,寿愈百龄。按照她的年龄,是赶上缠足时代的,事实上母亲也令她缠足。但她不耐疼痛,白日裹足,至夜则解去,屡屡不成。缠足没有得到我外公的支持,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大姨由宁夏来屯溪看望妹妹,住约经年。我母亲家在山东蓬莱县,属于殷实之户,大姨又嫁县里富家,抗战时避难到了上海,只带出些细软,竟坐吃山空。1949年后随夫迁徙固原。固原乃回民聚居地,大姨入乡随俗,常戴一顶回民帽,加之皮肤白皙,身体富态,一身黑绸缎,戴副眼镜,手拄拐杖行于道,路人多诧而驻足呆望。
我在这里谈起缠足事,一是童年曾亲见小脚,留下深刻印象。二是读冯骥才先生《怪事奇谈》之《三寸金莲》,从此在脑中驻下难以磨灭的印记,适时会冒出来。这个契机是《黄山日报》文化版高编打电话给我,说版面新设《坊间拾遗》栏目,首篇是项丽敏的一篇《烘笼》,问我可否以简笔勾一烘笼为文配图。所谓烘笼,小时家中用过,是有记忆的,画出不难,但简笔绘制欲佳实难。遂商之高编,提供叶森筠先生赠我之《徽州民俗集锦》一书中的烘笼图以应命。为此,我百度了一下烘笼,解释是“竹片、柳条或荆条等编成的笼子,罩在炉子或火盆上,用来烘干衣物。”徽州的烘笼似乎都是竹子编的,北方少竹,大概才用柳条或荆条来编。又,北方多烧炕,也不一定用的到烘笼。又读鲍幼文先生《凤山集》中《语言杂记三十二则》有一则论及烘笼:“沈约、谢眺均有咏竹火笼诗,当即今徽州之火熥。熥,俗字。‘笼’、‘熥’叠韵,又同为舌音,缘此致误。”再读《语言杂记三十二则》关于缠足事,遂有我的这篇文字。但写了一半,因他事,也因无新意,就先弃至一边。十月,我目睹了宋墓女尸之小脚,有所触动,乃爰笔续完。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