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贤勇
乡村治理,法治先行。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秀洲区大力实施农村法律顾问提升工程,不断拓展提升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奉献精神,为基层自治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为秀洲区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乡村振兴典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009年,秀洲区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正式设立,“一村一顾问、村村有顾问”成为了现实。自制度实行以来,从群众最初的“找服务”变成了律师主动的“送服务”,从单一上门服务变成了“脚板+指尖”的多元化服务;从最初免费纯公益服务到每年专项资金扶持;从单纯的法律解答到参与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满足广大群众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普及等多方需求。
一是以“便民利民”理念,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创新性拓展。主要表现为:延伸法律顾问触角,实现“一村一顾问、村村有顾问”;升级驻镇律师值班,实现全工作日法律服务;“互联网+”网上咨询,形成了“上门服务、传统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二是以“务实管用”理念,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长效化运作。主要表现为:规范化运作,加大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力度;常态化培训,增强农村法律顾问服务精准度;多元化服务,拓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深度。三是以“智慧共享”理念,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化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研发智慧排班系统,值班班次一键生成;二是研发智慧考勤系统,效能管理一目了然;三是研发智能咨询系统,损害赔偿一清二楚。
当然,当前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服务需求大,但顾问律师补助经费偏低;服务事项日益复杂化和律师数量不足、能力参差不齐的矛盾;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基层依法治理融合度有待提高。因此,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调整顾问律师组成结构,壮大顾问律师力量。尝试建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和公益法律服务基金,以政府购买等方式让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个人积极参与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同时建立公益法律服务评估体系,将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律师、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以健全的考核机制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积极吸收和组织社会各类法律从业人员,例如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大学生“村官”等加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列,不断壮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力量,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优势互补、有机整合。
提高基本服务补贴,探索多样化的激励措施。建议进一步提高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同时实时差异化的补贴制度。根据律师开展业务的数量、群众满意度和重大事件处理等的表现设置不同的补贴奖励。要以政府公共财政为经费支出主体,保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需要的人、财、物和场地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对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要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可以拓宽筹资途径,吸引社会资金,通过成立基金会、捐赠等方式,为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开展提供经费补充。
加大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准确性。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主体主要是基层人民群众,顾问律师除了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好处,还要加大对农村法律顾问本身的宣传,加强社会对其认同和接受。秀洲区大多数村(社区)群众法治意识较强,但是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仍然较薄弱,顾问律师的介入会引起群众的抵触情绪,法律顾问的制度优势无法体现。因此,可以创新农村法律顾问的宣传方式和加大宣传力度,除了传统宣传手段还可以利用微信、抖音视频等新媒体。
(作者为秀洲区司法局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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