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是件大事,其中房产交易中的契税攸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从9月1日起,《契税法》正式实施,取代现行的《契税暂行条例》,其多处细节引起市民普遍关注。
税率提高了吗?买房要多缴税吗?连日来,一些市民对法律条文心存疑虑,加之部分自媒体营销号与房产中介借机炒作,衍生出类似“契税上涨、购房成本上升”“要趁早买房”等话题。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契税法》正式实施后,优惠政策仍将延续,纳税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契税税率上调”是误读
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
“契税真要提高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我买房就要多掏钱了?”家住市区烟雨小区的郑先生最近有购买改善型房产的需求,不过,这几天他却被几家房产中介打来的电话弄乱了神。原来,房产中介煞有介事地说3%的契税税率会变化,如果不趁早买房,有可能要多缴数万元契税。
“现在网上一些房产类短视频博主说契税税率发生了改变,但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我刚刚问了房产中介,好像说契税真要涨”……这段时间,很多市民与郑先生一样,或多或少都听到了一些关于《契税法》实施后的传言,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
“《契税法》正式实施,所谓‘税率上调’是误读。”嘉兴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屠寅华表示,《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到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可以由各省依法自行确定,而浙江省采取了税制平移思路,平移现行3%的契税税率,和之前没有任何区别,从税率的设定上讲,不会增加纳税人负担。
记者注意到,此次正式施行的《契税法》,其前身是我国在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明确,契税税率为3%至5%。屠寅华表示,造成公众误读“契税税率上调”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于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存在一定的理解偏差。
优惠对象再扩大
优惠政策仍延续
房产变更中,哪些情况下不缴纳契税?哪些情况需要缴纳契税?而眼下正式施行的《契税法》紧跟时代步伐,将社会新变化纳入法律条文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新规是一大亮点,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家住秀洲区新城街道的居民金建山对契税免征事项直夸“省钱了”。
记者了解到,《契税法》在原有税收优惠基础上,将更多的免征情形以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比如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对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可免缴契税,体现了国家对民生、公益事业的扶持。
不仅如此,《契税法》延续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授权国务院、省级人大可以在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土地房屋征收征用、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等情形以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分别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将继续执行1%、1.5%、2%的差别优惠税率。“需要提醒的是,《契税法》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原先财税〔2016〕23号文件中契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将继续有效。”屠寅华告诉记者。
办税服务将更便捷
纳税人权益有保障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部门按照《契税法》实施工作的各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部署,合理细化分工,密切沟通协作,聚焦办税便利化,确保新法在我市顺利平稳实施。”屠寅华说。
近段时间以来,嘉兴市税务局紧锣密鼓为《契税法》施行做足准备,通过组织专题调研、举办税企座谈、开通“税·云间”直播等形式,主动为纳税人解答疑问,认真梳理法条难点,加强与住建、资规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为《契税法》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契税法》在涉税信息保护、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我们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立法进程的不断提速也让企业吃下‘定心丸’。”浙江依爱夫游戏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汪维佳称赞道。
而《契税法》正式实施后,纳税人办税将更加便捷,税务部门征管效率也将更高。“《契税法》吸收了近年来税收征管与服务的很多有效做法。《契税法》合并契税申报及缴纳时间两个征管环节,通过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合理降低纳税人税收遵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屠寅华说,此外,《契税法》将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时间规定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防止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等不确定性所产生退税引发的税收征管纠纷,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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