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佩忠
“今年市本级学校有资格招收名额分配生的是哪几所学校,计划总数是多少?”“名额分配生对推荐对象的学业成绩要求如何?”……离中考不到一个月了,这几天,许多中考考生和家长咨询今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生的招生推荐情况。为此,记者专门向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了打听。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和我市中考政策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市本级具有名额分配生招生资格的优质普通高中仍为4所,分别是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
名额分配生的推荐要求为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25%,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B等及以上,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25%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28%。市本级符合名额分配生招生条件的4所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为1092人,与去年相比增长18%。
据悉,2021年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面向市本级名额分配生计划分别为336名、288名、324名和144名。各初中学校按照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推荐学生。考虑到推荐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推荐名额。这样,上述4校获得推荐的考生人数将分别达到391名、334名、376和167名。按照今年规定,经中考最终被退档的人数将在13.9%。
在推荐资格上,获得推荐的考生需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和市本级初中学籍,在本施教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在八、九年级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嘉兴五县(市)户籍,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就读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具有定向分配嘉兴一中资格,操作办法与市本级户籍学生相同。
自2021级七年级学生起,公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生资格条件调整为: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自初一入学起即在本施教区的初中学校就读、具有施教区学校三年连续学籍且中途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生资格条件调整为:具有嘉兴市户籍,自初一入学起即在市本级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具有该校三年连续学籍且中途无转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推荐条件上,今年的规定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等方面。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德、智、体诸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B等及以上者。三年学业成绩方面,主要面向七至九年级每学期期末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社会·思品、科学)成绩优秀者,其中七至九年级各学期期末学业考试成绩折算比例为:10%、10%;15%、15%;25%、25%。全科总分按照当年5门学科实际考试分数计算,要求学业成绩在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25%,每学期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当初中学校在前25%学生中不能完成推荐计划时,最多可以放宽到28%。特长发展方面,学生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发展作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项目(按获奖级别逐次排序)。
今年市本级名额分配生招生,将按照坚持“自愿填报、尊重志愿”和“公正选拔、平等竞争”原则。各初中学校按要求公布名额分配生推荐资格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志愿。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师大嘉兴附中4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按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市本级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志愿表》。推荐资格公示后,不得放弃或更改志愿学校。预备推荐学生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生一致,按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市本级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预备生志愿表》。在名额分配正式推荐学生报名不足时,以区为单位,由预备推荐学生按照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此外,各初中学校在名额分配生资格推荐工作中还要做到“三公示”,即政策办法公示、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公示、推荐人选公示。公示地点必须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初中学校要在6月8日前完成名额分配资格推荐工作。统一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于6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并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获得名额分配推荐资格的学生须统一参加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根据中考成绩总分(学业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择优提前录取,直到完成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止。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自2021年起,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50%按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所占比例(四舍五入)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则录取该校1名最高分学生。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则录取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如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则录取语数外科四科总分高者,如四科总分仍相同则并列录取。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另50%按原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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