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查到了,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干了。”在铁证面前,偷倒建筑垃圾的当事人张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昨天上午8时40分,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湖新区(东栅)分队接到市政保洁部门反映,在中港路与竹园路交叉口东南角树林里出现一堆装修垃圾,存在随意倾倒的情况。执法队员立即联系东栅派出所调取监控,最终锁定了当事人张某。
取证难、隐蔽性强……执法人员往往用这些词描述违法偷倒、乱倒垃圾的行为。自今年6月,南湖区实施《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垃圾偷倒、乱倒行为的管理巡查,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按照“应查尽查、一查到底”的原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跨区域查办,联合各执法部门,利用科技手段侦破案件,为辖区的整洁清爽保驾护航。
前不久,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兴分队接获一起举报,在中环西路龙凤桥桥堍下有车辆偷倒建筑垃圾,新兴分队的队员根据各种线索,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隔天就顺藤摸瓜找到了偷倒的责任人韩某。
“通过调取垃圾偷倒点位附近的监控录像,我们找到了当事人扔垃圾的画面,通过比对当事人着装,装卸垃圾的车辆、工具,固定了证据,再通过高清视频识别,确认了当事人违法偷倒的事实。”执法人员表示。
原本还心存侥幸的韩某,看到了执法人员拿出了完整的证据,只能如实交代了他偷倒建筑垃圾的经过。按照规定,办案人员向韩某开出了一张1000元的罚单。
“《条例》的强硬落实为执法队员执法振奋了信心,也让市民看到了我们让城市环境改头换面的决心。”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条例》各项要求的落实,南湖区各综合行政执法分队因地制宜,根据各自辖区的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实施方案,疏堵结合,多方搜证,有效规范辖区内渣土运输行为。
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嘉兴科技城(大桥)分队针对辖区内工地数量多的特点,实行了渣土车辆运输提前报备制度,要求工地渣土车在运输前将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弃土地点、土方量以及工程建设方等信息如实上报。南湖分队和新兴分队将装修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作为管控重点,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和源头追究机制,结合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利用数字(智慧)城管及各类视频监控系统,联合多部门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非现场监控力度,依法追查违法运输源头。
除了加大查处力度以外,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条例》知晓度,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工地、进商铺”宣传活动,通过广告屏、传单、短信推送,讲解《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列举相关违法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有关人员的守法意识。
为此,新嘉分队结合“综合执法+矛盾化解”的方法,按照从早介入、从小处置的思路,联合新嘉街道生态办组织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开展集体约谈。通报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运输车辆抛撒渣土等问题,并实地了解辖区建筑工地的情况,指导企业进行自查自检。
据悉,《条例》自实施以来,全区已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22起,涉及罚款金额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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