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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与陈寅恪

2022年0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刘梦溪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出版时间:2020年12月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文史学者刘梦溪研究王国维(字静安)和陈寅恪两位学术大师的重要著作。刘梦溪在文化界享有盛誉,他对王国维、陈寅恪、钱锺书等学术大师的长年研读,为学界称道。王国维和陈寅恪是20世纪中国文化星空的双子星座,在本书中,刘梦溪对王国维的学术地位、学术精神和文化意义,以及精神世界和生平经历的“十重矛盾”,都进行了细致地讲述。

【精彩文摘】

王国维为什么会自杀?

王国维在五十一岁的盛年,在他的学问的成熟期,居然自己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很了不起的哲人之举。

我说“了不起”,大家不要误会,以为我认为所有的自杀都是好的。过去在传统社会,有的弱女子,受不了公婆的气,投井自杀了,这类例子不少。但这是一种被迫的一念之下的情感发泄,不是理性的自觉选择。但对于一个有理性的人,一个大的知识分子,一个思想家,一个大的学者,他在生命的最后,能采取一种自觉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这是一个哲学的问题,很复杂,讲起来需要很多笔墨。我把王国维最后的自我选择,称作一个人的个体生命的矛盾。

人们常说一个人的死,说他走得很从容。其实,王国维才真正是走得很从容呢。在1927年6月2日,早八点,王国维从自己家中出来,到国学研究院教授室写好遗嘱,藏在衣袋里。然后到研究院办公室,与一位事务员谈了好一会话,并向事务员借了五块钱。步行到校门外,雇了一辆人力车去颐和园。十时到十一时之间,购票入园。走到排云殿西侧的鱼藻轩,跳入水中而死。这个过程,可以知道他是自觉地理性选择。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逼宫,罗振玉、柯劭忞与王国维有同死之约,结果没有实行。陈寅恪《挽王静安先生》诗“越甲未应公独耻”句,就指这件事说的。最后,到1927年,他终于死了。所以他的遗书里说“义无再辱”。

对于王国维的死因,说法很多,可以说至今仍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学术之谜。但是我觉得,对于王国维之死,给予最正确解释的是陈寅恪。在王国维死后,陈寅恪写了非常著名的一首长诗,叫《王观堂先生挽词》,回顾了王国维一生的际遇和学术成就,当然也写到他和王引为“气类”的特殊关系。在这个挽词的前面,有一个不长但是也不算短的序。我认为《王观堂先生挽词》的这篇序,是陈寅恪的一个文化宣言。他在序里边讲,当一种文化值衰落的时候,为这种文化所化之人,会感到非常痛苦。当这种痛苦达到无法解脱的时候,他只有以一死来解脱自己的苦痛。他认为这就是王国维的死因,是殉我国固有文化,不是殉清。

陈寅恪在这篇序言里讲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统系,它的文化理想,在《白虎通义》的“三纲六纪”一节,有系统的表述。“三纲”就是君臣、父子、夫妇。“六纪”包括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王国维觉得“三纲六纪”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在晚清不能继续了,崩溃了,他完全失望了,所以去自杀了。

我有一篇专门探讨这个问题的文章,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所谓纲纪之说本来是抽象理想,为什么这些会跟王国维的死有关系?陈寅恪在《挽词序》里举了两个例证,说就君臣这一纲而言,君为李煜,“也期之以刘秀”;就朋友一纪而言,友为郦寄,还要“待之以鲍叔”。李煜是皇帝,南唐的李后主,亡国之君。但是李煜的词写得很好,李煜和李清照的词是缠绵委婉的一类词,是婉约派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但是这个皇帝很软弱,能文不能武,整天哭泣而已。刘秀是光武帝,他使汉朝得到了中兴。按传统纲纪之说,皇帝虽然无能,也要尽臣子之礼,希望皇帝能使自己的国家重新振作,得到中兴。所以皇帝即使是李煜,也应该期待他成为光武中兴的刘秀,这是一个臣子应该尽到的礼数。而朋友是郦寄——郦寄在历史上是出卖朋友的人,是一个“卖交者”,但作为朋友,仍然应该用鲍叔的态度来待他。历史上的管仲和鲍叔的友情,是做朋友的楷模。

《挽词序》讲到“三纲六纪”,还讲了这两个例子,我认为大有文章。

陈寅恪谈历史,讲学问,有“古典”和“今典”之说。讲这两个例证,他不可能是虚设的。他讲的君,我以为不是别人,应该指溥仪。而且《挽词》里面可以找到这句话的证据,就是“君期云汉中兴主”那一句,不是指溥仪指谁?但溥仪不是刘秀,他没法使清朝中兴,王国维很失望,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还有朋友的例子,他讲的是谁呢?我认为讲的是罗振玉。

王、罗一生交谊,但后来有了矛盾。在王国维死的前半年,1926年9月,王国维的长子王潜明在上海去世了,年仅27岁;儿媳罗曼华是罗振玉的女儿,也才24岁。这当然是个悲剧。葬礼之后,罗女回到了天津罗家。这个媳妇跟王国维的太太关系不是太好,与夫君的感情也未必佳。王潜明留下两千四百二十三块钱,王国维把这笔钱寄给了罗家,结果罗振玉把钱退了回来。王国维很不高兴,说这钱是给儿媳的,怎么退回来,并说这是蔑视别人的人格,而蔑视别人的人格就是蔑视自己的人格。罗振玉可能也说了些什么,两个人的矛盾于是表面化了。

当然远因很多,一生恩恩怨怨。所以,也有人说王国维的死是罗振玉逼债逼死的。所谓“逼债”,和这两千四百二十三块钱没有关系,而是指另外的事情。王国维在宫里的时候,溥仪经常会拿出一些宫中的古董书画,请身边的人帮助变卖。是不是也让王国维做过这类事情,没有直接证据。如果有此事,王国维一定转请罗振玉来处理。那么有无可能,罗振玉变卖之后,钱没有及时交回王国维,因此王向罗提出此事。如果罗振玉表现出不悦,甚至再说句:我这一生资助了你多少钱?你还催我此事!但王国维觉得是受皇帝之托,事关君臣一纪,他就会大不以为然了。而就朋友一纪而言,按“六纪”之说,朋友之间是可以通财货的。朋友之间发生财货的计较,足以彻底破坏友情。王国维在君臣一纪上,不能收回卖书画的钱,感到是负于君,在朋友一纪上,感到受到了屈辱,他的文化精神理想最后破灭了。这有点像推理小说,但确实有这个可能。

王国维既然没有在溥仪被赶出宫的时候去死,却在三年后,他成为清华国学院导师的时候去死,应该已经与溥仪无关。倒是他和罗振玉的矛盾最终爆发,朋友一纪的理想彻底破灭,可能成为一个直接的导火索。但根本原因,应该从王国维一生的诸种矛盾中去寻找。他是一位哲人,他最后的结局,是一生当中诸种矛盾的总爆发,早已种下了宿因。所以陈寅恪先生的解释,说王国维最后殉了中国文化的理想,而不是殉了清朝,是明通正解。本来么,要殉清朝,1911年或者1912年就殉了,1924年冯玉祥逼宫也有适当的机会,为什么要等到溥仪被赶出宫三年之后?我个人还是赞同陈寅恪对王国维死因的解读。

(本文有删节,标题为编辑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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