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的主要争点,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门议题。笔者梳理了绍兴法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做法、案件审判中折射的问题,并对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一孔之见,以期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提升有所助益。
近年来,绍兴法院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成果显性化。打赢“四场战役”,为绍兴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打赢核心技术的“保卫战”。审结了涉及新和成、龙盛等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入选中国十大最有研究价值知识产权案例。打赢传统产业的“阵地战”。审结涉及传统产业案件两千多件,出版《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一书,打造了传统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绍兴模式。打赢假冒伪劣的“攻坚战”。审结了涉及
“太雕”“京新”等商标案件,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打赢滥用权利的“狙击战”。审结全国首例滥用商标权和维权方式的损害赔偿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借力“枫桥经验”,为知识产权诉源治理提供绍兴经验。绍兴法院充分利用“枫桥经验”发源地的先发优势和知识产权导向强的权利特质,既注重案结事了,也要求定纷止争。绍兴地区文化娱乐行业著作权正版化率在2020年达到100%,是全国第一个实现文化娱乐行业正版化率100%的城市。绍兴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护航功能
为中国(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防范化解新型领域知识产权问题。延伸审判职能,为知识产权“落地生根”贡献司法智慧。绍兴中院在全省第一个承担并完成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在传统产业保护、知识产权证据规则、惩罚性赔偿等研究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绍兴市各机关、各行业组织讲授知识产权50余起,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对象已达万人。
从审结的案件来分析,绍兴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能力不断提升,保护层级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的创新意识不够清晰。绍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主要以防卫型策略为主,知识产权尚未成为其占领市场的有力武器。有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但对何种技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方法、何种技术采取专利保护方法思考不足。二是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保护不够严密。有些创新成果前期投入巨大,但在权利形成过程缺少有效保护,导致商业秘密被公开或专利技术在申请前被公开,陷入权利主张难以成立的窘境。三是知识产权服务类人才匮乏。绍兴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服务方面还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司法实践中的知识产权大要案多由外地律师代理。四是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举步维艰。单个企业在国外维权举证难、成本高、周期长。有的企业在美国遭遇337调查和专利诉讼,仅律师费一项的支出就达到上千万元。
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科学规划,增强创新成果创造能力。要利用《民法典》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修订的有利契机,掌握行为保全、禁止令等一系列新制度。对于可以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对于不易被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取的技术,制定周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策略。二是规范制度,提升创新成果管理能力。对企业创新成果要采用分类管理模式,提升奖励科学化程度,积极引进并留住具有理工科背景,熟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深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专门人才。三是强化运营,拓展创新成果运用能力。探索创新成果质押融资、证券化、投资入股等知识产权资本运用模式,运用技术许可贸易和转让策略,充分实现技术价值。四是完善体制,夯实创新成果保护能力。利用绍兴中院的“知识产权产业战略”,柯桥法院的“版权查重AI智审”,上虞法院的“禁止令”,诸暨法院的“侵权人名单”等改革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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