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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县级人大在践行“严以用权”中的作为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丽水日报

李珏霖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落实好“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践行“严以用权”中,肩负着对外监督和对内建设双重任务。

突出监督作用,加强权力约束

管好钱袋子是用好权力的关键,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依法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进行监督,保障政府财政资金来源和使用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促进政府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强化审计监督,针对审计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并责成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维护预算执行的法律严肃性,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行政司法的不作为、乱作为就是违背“严以用权”的要求,甚至会伴随着腐败问题,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创新,依法运用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适时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甚至是工作问责,及时发现问题、找出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整改措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规范人事任免,任好用权之人

权力就是要在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手中才能发挥作用。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不仅是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实现严以用权的有效手段。

要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办法,加强任前了解,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就职宣誓等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作风正、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任命。

要加强任后监督,通过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调研、听取相关情况报告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促进被任命干部清正廉洁、履职为民。要结合深化司(执)法监督工作主题,探索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识和能力,防止和减少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

突出代表主体,凝聚监督合力

人大代表大多来自基层群众,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更加了解;人大代表又是人大常委会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可以通过提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等方式,把问题如实反映上来。所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能够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严以用权。

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人大代表畅通反映民声的渠道,确保“一府两院”在用权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映。完善代表活动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好代表建议意见,促进“一府两院”严以用权、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加强法律法规及人大监督工作的宣传,引导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凝聚促进“严以用权”的合力。

夯实自身基础,增强用权内力

打铁还须自身硬。人大践行严以用权、监督好“一府两院”用权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夯实自身基础,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建设。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依托学习论坛、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机关工作例会等载体,发挥机关支部、工会的作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做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持续抓好常委会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缙云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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