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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丽水日报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丽水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主线,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和谐稳定,较好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增强内生动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8.20亿元,增长6.8%,比一季度、上半年分别回升1.3和0.3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持平。其中,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增长3.7%、6.3%、7.7%。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64.16亿元,增长8.1%,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市第2,实现较快增长。内外需求协调拉动。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全年完成投资903.84亿元,增长11.5%,增幅高于全省2.9个百分点,高于预期目标0.5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增长17.4%,高于面上投资5.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长6.7%,制造业投资增长8.6%。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分别增长17.1%、18.0%、38.1%,重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1.8亿元,四项指标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重点建设项目投资240.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3.11%。总投资2125亿元131个重大前期项目,完成进度目标80.2%。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5.96亿元,增长11.3%,高于预期目标1.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第1;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6.94亿元,增长14.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外贸出口高开低走,实现出口总额205.00亿元,下降1.8%。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180亿元,可比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1亿元,增长11.5%,高于预期目标4.0个百分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亿元,增长14.3%,增速排名全市第1。

(二)加快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从上年8.0∶44.7∶47.3调整为7.7∶42.9∶49.4,一二产比重持续下降,三产比重提高2.1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0.18亿元,增长3.7%,增速全省第2。九大主导产业快速增长,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79.0%。工业转型稳步推进,完成增加值461.81亿元,增长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7%,低于预期目标1.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13.7%)、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2.8%)增速明显快于规模以上工业(5.7%);新产品产值增长18.7%。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工业增加值48.51亿元,增长8.8%,增速排名全市第1。服务业主引擎作用凸显,完成增加值641.79亿元,增长7.7%,拉动GDP增长3.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贡献率达53.0%。新动能加快成长。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20.3%,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农家乐民宿接待游客和营业总收入分别增长25.6%和34.0%。农旅融合成效显著,实现农产品旅游地商品销售额32.30亿元,“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平均溢价率超过30%。电子商务加快推进,网络零售额达259.80亿元,增长39.4%,增速居全省第3。特色小镇加快培育,全年完成投资210.53亿元,新增丽水绿谷智慧小镇、青田千峡小镇、遂昌汤显祖戏曲小镇、云和木玩童话小镇等4个省级创建小镇,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招商引资加快步伐。引进松阳装备制造企业创业园等大项目108个。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签约项目221个,总投资1358.7亿元。首届中国休闲度假大会签约项目12个,协议投资103.4亿元。

(三)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创新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谋划提出总投资7267亿元的164个项目、17大项92小项改革任务,“山海协作”全面实施,“厅市合作”有力推进。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施工图联审”电子化,率先推行“电子图审”“中介网上竞价”服务。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达98.0%;县市区“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达97.1%。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78家,整治“低小散”企业716家,处置僵尸企业25家,均超额完成省里下达任务。不良贷款余额30.25亿元,比年初下降5.88亿元;不良贷款率1.74%,比年初下降0.58个百分点。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深入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建设,成功入选全国28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之一,积极争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全年新增股份制有限公司27家,新增主板上市公司1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新增直接融资16.37亿元。

(四)强化环境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态建设持续领先。国家级、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推进,全力抓好省级绿色发展评价试点工作,开展编制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14年全省第1,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位居全省第1,荣获2017全国“美丽山水城市”荣誉称号。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12个国控监测断面、28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继续保持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全国74个空气质量排名城市中位居第8,是全国空气质量十佳城市中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3.2%)排名全省第2;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治水拆违持续推进。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通过全省第一批剿灭劣V类水省级复核验收。全域创成“清三河”达标县,“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四年全省第1。全年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81.89万平方米,“三改”面积2065.09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五)增强民生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民收入增幅实现“九连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96元,增长8.4%,高于预期目标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2元,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十一年超过全省平均速度,连续九年居全省第1。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24元,同比增长16.5%,增幅列全省第1。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64亿元,增长10.8%,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达79.1%。十方面民生实事共57项指标,56项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8386人,增长19.4%,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为2.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5%。食品安全公众满意率连续9年全省第1,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4年全省第1。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84.5%和98.8%。农民异地搬迁4441户13983人,完成年度任务140%。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新增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三项均超额完成任务。首战当决战,一举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平安丽水建设迈上新台阶,被评为全国社会综治优秀市。

计划报告4大类40项指标中,有34项完成或超额完成,有6项指标(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货物出口总额、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金融产业增加值)受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困难等因素影响,增幅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整体目标达成率为85%。(见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项指标,有17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有3项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见附件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发展能力较弱,传统产业改造还需加速,发展的新旧动力接续不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工业投资增长乏力,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面临挑战,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优质资源供给相对不足,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面临诸多压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目标、树标杆、争先进位大赶超,全力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

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追求一定的速度和规模的同时,更加强调质量、结构和效益。全年指标安排充分衔接省计划指标的基础上,由上年40个指标调整为今年37个指标(其中:一级总量类指标20个,二级结构类指标17个),“服务贸易出口”指标调整为“生产企业出口”指标;投资结构性指标“四个重大”调整为“交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投资”等4个指标;“信息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调整为“数字经济增加值”;新增“低收入农户收入”指标;删除“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浙商回归到位资金、三改一拆、个转企”等4个指标(见附件3)。建议如下:

——关于经济发展类目标(13个)。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以上,其中交通投资增长10%以上,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均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其中网络零售额增长30%;出口总额保持适度增长,其中生产企业出口增长5%左右。

——关于质量效益类目标(10个)。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相当于GDP比例达到1.5%;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12%左右;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含绿色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健康产业(含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时尚产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金融产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高端装备制造业(含新材料)增加值增长8%左右;生态精品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

——关于生态文明类目标(8个)。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6大约束性指标均按省定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0%以上;地表水Ⅰ-Ⅲ

类水比例占98%以上。

——关于民生福祉类目标(6个)。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低收入农户收入分别增长8%、9.5%和1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

为完成上述计划目标,按照大花园战略要求,强化生态担当,以开展“创新区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创新区十大行动方案”,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充分挖掘有效需求,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稳投资,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以省“4+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为引领,推进一批战略性、引领性项目实施,加大产业投资、撬动民间投资,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推进大发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以上。聚焦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出台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攻坚方案,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招商落地攻坚,推进一批已签约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全年签约总投资20亿以上重大产业项目30个以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聚焦谋划盯引。编制实施谋划盯引清单,细化时间表、量化任务书,每个项目成立一个服务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全程跟踪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通报、考核制度,加大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推进情况在扩大有效投资和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聚焦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科学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优化PPP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稳需求,坚持内需和外需双拓展。促进消费扩大升级。着力创新和完善消费促进政策,积极培育消费热点,稳定住房和汽车等大宗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创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进一步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有机更新、撤村建居相结合,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120万平方米。推进消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促进便民消费、实惠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和信用消费;发挥城市的消费中心功能,大力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推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营出口业务,抓好龙泉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注重“一带一路”国家和金砖国家、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开拓,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构建销售网络和设立分公司。推进市场国际化探索研究,把侨乡进口商品城打造为华东乃至全国的进口商品批发集散中心。

稳实体,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深入做好精准对接服务。全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打造“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强化企业梯度培育。加快旅游、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行业企业发展,抓好“小升规”“企业上云”和

“凤凰行动”,培育形成年产值10亿元骨干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培育拟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降成本工作责任,切实做好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运行监测体系,深化各领域的减税清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尤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抓重大政策争取。利用好创新区重大历史机遇,向方案目标任务要政策、向方案重大项目要政策、向重大改革事项要政策、向厅市合作要政策、向山海协作要政策,从政策中要资金、争土地。

(二)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产业,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打好生态工业攻坚战。狠抓“丽水生态制造2025”生态工业和

“31576”五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争创省级生态工业试点市。培育壮大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绿色能源等环境适宜型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形成具有丽水特色的新兴产业,重点谋划推进大数据中心、钛材料民用化等引领性、支撑性生态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推进茶叶加工等“一县一品”10个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强化农旅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农产品转换为旅游地商品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丽水山耕”销售额60亿元,“丽水山居”经营总收入40亿元。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建设浙西南生态旅游大通道,启动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规划。推进丽水“中闲”区块建设,加快建设缙云仙都、古堰画乡、云和梯田、遂昌金矿等创5A景区项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提升,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深入推进服务业强县培育、服务业集聚区(物流园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建设,着力培育现代金融、信息服务、高效物流、科技服务等服务业新增长点。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高起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全域统筹,打造美丽城乡升级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创建。依托国家农高区创建、国家农业公园和省级农业“12188工程”等载体,打造一批农旅融合集聚区、休闲观光农业区、农业产业景观带。

强创新,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注重培育科技型企业。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实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制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增长计划,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以上。全年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GDP比例达到1.5%。注重搭建创新平台。要把特色小镇作为推进产业创新的重要平台,建立完善创新机制,引进具有强大承载力、聚合力、竞争力的建设主体,不断集聚高端要素,延伸产业链条,使特色小镇成为创业创新集聚地、产业发展动力源,完成年度投资150亿元以上。高效推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突出抓好龙泉汽车空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和丽水市生态产业(丽水山耕)创新服务综合体培育。注重政策扶持引领。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落实完善各类创新政策,强化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营造“双创”氛围。

强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强力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按照全域景区化要求,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先试、重大政策争取、重大活动开展。突出国家公园创建区、休闲养生新区、千峡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松遂“诗画田园”样板区、生态适宜型产业示范区等五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农旅融合改革、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重大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公共服务数据管理中心建设,重点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打破信息孤岛上实现更大突破,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延伸。开展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改革。围绕“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资本产业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小水电企业股权交易。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绿色考核办法。

(三)厚植绿色发展根基,打造最美生态环境。

优环境,实施顶格生态标准。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坚持水、气、土同治。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年内工业园区污水实现“零直排”,地表水Ⅰ—Ⅲ类水比例达到98%以上。实施工业废气整治行动、燃煤锅炉整治行动、建筑扬尘整治行动、机动车尾气整治行动、餐饮油烟整治行动、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禁烧行动“六大专项行动”,调整产业能源布局、切实做好控制农村废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继续全省全国领先,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试点推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机制。加强危废、固废处置监管,加快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完成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等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确保丽水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运营。

优管控,落实严格生态管理。建立源头严管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保护制度,科学划定全市生态功能红线,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完善过程严控措施。完善生态保护预警监管机制,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高标准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严禁落后工艺技术和高能耗项目进入。实施污染领域的企业、行业关停转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固废处置利用率均达到95%。实施“恶果”严惩。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节能量、排污权、林业碳汇等交易。持续推进节能减排降碳。

优机制,落实科学生态制度。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制度,落实环保“三线一单”制度,实行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保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深化和完善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绿色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逐步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四)聚焦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保增收,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创收。落实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多元化增长。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力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加强低收入百姓精准帮扶,实现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

保就业,不断强化创业就业质量。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机制,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保民生,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比例达到60%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健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机制,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加快“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坚决守住治危防患、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四大红线,创建平安浙江示范区,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

三、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紧扣“4+1”目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结构优化。“4”就是确保交通投资增长10%以上,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均增长15%以上;“1”就是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达到50%以上。

2018年,全市计划初步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约200个,总投资约13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5亿元,新增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安排年度重大前期项目约100个。

(一)加大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

综合交通网。加快推进衢宁铁路、金台铁路、水阁至腊口公路、水东综合客运枢纽、瓯江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丽水机场、衢丽铁路、景文高速公路、330塔下至腊口段改造等项目;积极推动温武吉铁路项目前期,谋划推进丽水接轨杭义温高铁连接线,开展丽水至云和铁路前期研究;谋划推进金松(遂)龙高速、遂江上高速、庆寿高速等项目;推进通景联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研究中闲观光轨道项目。加快慢行系统谋划和建设,加快推进瓯江绿道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

能源保障网。全面实施“气化丽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金丽温输气管道全线通气,天然气管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推进500千伏丽西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光伏小康工程、缙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五版)

水利设施网。加快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瓯江治理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一期工程、龙泉溪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庆元县杨楼溪水库及供水工程、景宁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加快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市区污水输送干管(中岸圩-腊口)、联城过江污水干管工程、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丽景园道路网及配套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

(二)加大产业转型类项目投资

生态精品农业项目。深化生态精品农业“912”工程创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和农业特色强镇等项目建设,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个,省级农业全产业链1条。

生态工业项目。加快维康大健康产业园(开发区)、丽水万洋低碳智造项目(一期)、庆元孵化园15万㎡标准厂房、科赛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型植物纤维纳米离子电池项目、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成革含DMF高浓度废水集中回收处置项目、天喜厨具有限公司厨具及配套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金属制品产业园项目(一期)等一批项目建设。

生态服务业项目。加快华东药用植物园、处州府城、丽水浙西南工贸综合体(开发区)、郎奇-白桥养生养老项目、千峡湖北山旅游度假小镇、云和国际生态养生文化村、庆元香菇市场迁建及物流中心项目、遂昌县关雎文化园、瓯江文苑、景宁县千年山哈宫等一批项目建设。

(三)加大民生保障类项目投资

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加快丽水市图书馆新馆、丽水市工人文化宫新建工程、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路中学项目、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莲都区东港小学新建工程、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扩建、庆元县公共服务文化中心、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

住房保障和旧城区改建项目。加快城东公寓二期、城中公寓二期南区块、金周农民新社区、常白农民新社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好括苍路425号危房搬迁、中东路大洋路东北侧危房搬迁、大洋路丽阳街东北侧危房搬迁、丽阳街583号日用废品厂宿舍地块收储、丽水饭店区块改造、丽青路与花园路东南侧地块、丽阳街与花园路东南角、民俗乐园地块、兴业大厦东南侧地块、丽阳坑口周边地块、芦埠区块、天宁寺和尚岗区块、长岗背村望城岭区块、冷水飞机场场角区块、原水阁工业区中心公园绿化工程、长岗背白门口村、长岗背村一组、九里村殿前、九里村弄和、长岗背村东地、社后村、奚渡村、天宁寺村实验学校西侧地块、丽东村黄泥山、丽青路与花园路东北侧地块、大洋路小区、岩泉村、岩泉村铁钉桥区块、长岗背村五坟圩、九里村蛙蟆坑、天宁寺官屋基、九里村丽阳街北、关下村、圳古村、实验学校东侧、秋塘村接七弄、中驰香蜜园南侧、河村、水东村、城北村丽阳坑口、城北村塘山脚、丽光村灯塔游泳池区块、城西村(下河山、周畈、箬帽坛弄、三肖弄)、城南村吕埠坑、金周村、常宅村、白前村、武村、路湾村等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储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丽水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丽水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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