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微)12月1日,我市集中供暖、市区出租汽车和民用管道天然气执行新的价格政策。昨天下午,市物价局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出租车价格微调
此次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是为促进我市出租行业健康发展,在履行相关程序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的。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刘学岭表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3公里以内价格没有变化,只是对3公里以上的价格微调。
具体来说,起租价维持7元/3公里,保留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维持夜间加价收费标准,即23时至次日5时,3公里后按0.3元/公里收取夜间加价。
3公里以上基本租价调整为1.6元/公里,超过6公里按基本租价加收50%空驶费。
实施早晚高峰期“双计费”,即在7—9时和17时—19时早晚交通高峰期时间段内,当出租汽车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按0.32元/分钟收取低速行驶加价;当车速为“0”时,不受早晚高峰期时间段限制,按0.32元/分钟收取加价费用。实施早晚高峰期“双计费”,也是指3公里以上。
另外,在3公里以内不超过5分钟的候时,只能按基本租价收取,不得收取低速费,但候时超过5分钟,则可以收取低速费。
据介绍,因价格调整,出租车计价器需要更换新芯片。市物价局近期持续对此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并对部分车辆安装新芯片后的计价进行反复测试。考虑到广大乘客的利益,更换芯片工作将从12月1起在全市开始,由于全市出租车有近4000辆,因此更换芯片需要一段时间。也就是说,市民12月份乘车时,可能计价器仍然按老的收费政策执行。
天然气实行阶梯式气价
我市有民用燃气用户约32余万户。其中IC卡表用户2万余户,主要集中在我市东区、南区和北区。对于IC卡表正常充值的用户,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会收取差价,但对于恶意充值者,会采取一定措施。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12月1日起集中对我市天然气民用户进行抄表工作,抄取指数按原有价格每立方2.2元结算,之后指数按新的价格标准结算。
对不少市民咨询为何天然气价格选择12月1日调整,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杨益民表示,主要是因为12月1日我市开始集中供暖,壁挂炉用户开始大量使用天然气。
杨益民解释说,由于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导致我市安装壁挂炉采暖的用户快速增长。据调查,家庭采暖用户冬季月用气量为162立方米,为非采暖家庭用户用气量的14倍,造成全年不同季节燃气需求量极不均匀,在冬季高峰供气期间,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由于天然气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国家对我市供气合同指标多年未增长,这种供需缺口矛盾需要经营企业以高价购进LNG气源补充,以保障全市居民供气。因此,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推行阶梯式气价,是为了促使采暖用气户节约用气,从而有利于缓解用气结构性矛盾,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要。
根据市物价局的测算,全市近30万管道天然气用户,普通用户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在12立方米左右,而采暖用户达162立方米/月。因此价格调整和推行阶梯式气价,对普通居民户影响不大,平均每户每月仅多支出3元。而对采暖用户来说,由于从12月1日实行阶梯式气价,将会有一定的影响。建议采暖用气户进一步节省用气,节约资源。
暖气计费公式公布
针对各小区向业主收取暖气价格标准不一,不少市民咨询暖气价格究竟如何确定。为此,市物价局公布了暖气具体计费公式。
1.采暖期总费用=〔汽、水、电费用总额÷(1-其它费用率)〕×(1+利润率)
其它费用率为6%-10%,具体标准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利润率为3%。需纳税的供热单位,按国家规定另加。
2.按面积计费的小区:单位面积收费标准=采暖期总费用÷总面积(建筑面积)。
3.按计量表计费的小区:每户采暖费用=单位面积基本热费×住户面积+单位流量(热值)计量热费×抄见流量(热值)。
单位面积基本热费=(采暖期总费用×基本热费率)÷总面积。
基本热费率为30%-60%,具体标准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单位流量(热值)计量热费=(采暖期总费用-基本热费总额)÷总流量(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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